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保德县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保德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12月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保德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保德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2638.05万元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2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保德县人民医院
地址:保德县府前大街
联系人:袁俊
联系电话:0350-8780118
采购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开拓巷北2号森宏大厦6层
项目联系人:张迎和、赵旭红刘鑫宁
电话:0351-565360618603501900
专家论证意见表
保德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保德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 |||||
采购人 | 保德县人民医院 | |||||
预算金额 | 2638.05万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称或资格 | 专业 |
葛振英 | 市政府信息中心 | 13603500020 | 142201196402151459 | 高工 | 信息 技术 | |
陈秀娥 | 忻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 | 18834061098 | 142229197007180023 | 副高 | 医疗 | |
张敏 | 忻州市妇幼保健院 | 18603508201 | 142201196807061451 | 试管检验师 | 医疗 | |
崔军 | 忻州市公路处 | 18603508640 | 142201196409186339 | 高工 | 设备 | |
朱政兵 | 忻州市人民医院 | 13603507607 | 14220119710422073X | 工程师 | 设备 | |
专家论证 意见 | 论证小组就保德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详实、具体;该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明确、合理、合规,建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采购和招投标。 | |||||
专家签字 | 葛振英、陈秀娥、张敏、崔军、朱政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