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开放服务总体适用性分析及多个行业用户单位的适用性分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4 22:10: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226    评论:0    
核心提示: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大学开放服务总体适用性分析及多个行业用户单位的适用性分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大学开放服务总体适用性分析及多个行业用户单位的适用性分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开放服务总体适用性分析及多个行业用户单位的适用性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0625-19216B6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赵佳璐、汪江洪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860557、85864735、858602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32号东大楼5楼

联系方式:王艺凯 0571-810120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慧0571-85860557 yh85860557@163.com,赵佳璐0571-85864735,汪江洪 0571-85860242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100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用途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需求

开放服务总体适用性分析及多个行业用户单位的适用性分析

开放服务总体适用性分析及多个行业用户单位的适用性分析

科学研究

1项

开放服务总体适用性分析及多个行业用户单位的适用性分析,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4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2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投标保证金:

金额:8,000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汇款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4招标文件可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或邮购,但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购买文件需提供以下信息:打款底单(电汇购买需提供),增值税开票资料(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附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5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联系人:喻胜良,联系电话:0571-8586024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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