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19-12-04 14:00: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0828    评论:0    
核心提示:  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

  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QYQXCG-2019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3-38864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小姐;0763-33733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先生;0763-3886458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新人医侧弘福花园9栋1D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编号:QYQXCG-2019007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四、采购数量:1项五、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工作止。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所属期为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5)资格声明函原件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磋商小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3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4日 09:30 至 2019年12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新人医侧弘福花园9栋1D)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下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新人医侧弘福花园9栋1D)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新人医侧弘福花园9栋1D)

 

四、其它补充事宜:

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 采购项目编号:QYQXCG-2019007
  •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清远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工作止。

详见磋商二部

分“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所属期为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 资格声明函原件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磋商小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二)报名登记、交纳磋商保证金

1.报名登记

供应商报名须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2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并提交证明复印件【A4 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124日至20191210止(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19124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名: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东江支行

帐户:2018027209200031615

(4)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007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124日至20191210期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新人医侧弘福花园9栋1D)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9121310时00分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新人医侧弘福花园9栋1D)。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8645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73397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86458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73397

邮编:511500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3-388645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2、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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