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泰康镇东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购B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0 14:33: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45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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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泰康镇东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购B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泰康镇东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购B。本项目面向各型企业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DZC20191791

二、项目名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泰康镇东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购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3,348,395.00元,控制价为:3,013,000.00元,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项目控制价的磋商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采购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 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该本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价格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磋商现场,依据供应商本项目最终磋商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磋商。咨询电话:0459-6375655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2019年12月17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磋商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磋商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八、退出磋商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磋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磋商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磋商保证金:33,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十、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907

采购单位: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启迪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45614072

邮    编:163000

日期:2019年12月10日

 

项目需求

  1、项目调查区域位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东北方向的东湖,调查面积约600万m2

2、本项目要求满足国家土壤法的相关法律和管理要求以及最新颁布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要求。

3、以湖水、底泥、土壤、地下水为评价对象,以理化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为评价因子,合理布设采样点位,采集10%以上的质控样品。

4、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场地污染识别,开展场地污染初步调查的布点和采样,进行污染状况分析与判断,明确湖水、底泥、土壤、地下水污染特征,筛选关注污染物,构建场地概念模型,给出是否需要开展详细调查的建议。

5、对场地形地貌进行测绘,开展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揭示场地水文地质特征。

6、样品检测应由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进行项目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国家相应的计量认证资质。

7、编制“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东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审论证。

8、必须完成的工作量包括:1、土壤钻孔、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的工作具体分为①地勘类;②样品采集;③分析测试。其中,①地勘类:东湖土壤点位不少于25个,东湖底泥点位不少于25个,东湖周边农田钻孔不少于120个,以及至少钻探总进尺在不少于18m的10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边界与采样点位坐标和标高的测量,以及具有国家勘察类乙级资质及以上单位编制的该地块水文地质勘察报告;②样品采集及制备:至少包括400个土壤及底泥样品(约含10%平行样)及约10个地下水样品(约含10%平行样)的采集及制备;③分析测试:东湖土壤及底泥按照GB 36600-2018的45项基本测试项目;东湖周边农田按照GB15618-2018基本项测试项目以及至少包括10个地下水样品的测试(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至少包括国标GB14848-201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要求的表1所有指标);项目验收时,上述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报告均需加盖CMA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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