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铜陵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的委托,就“澄英高科技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和正招标【2020】002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和正招标【2020】002号
项目名称:澄英高科技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1562769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铜陵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5栋1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1885628888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13515627696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和正招标【2020】002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2日
成交日期:2020年01月13日
总成交金额:49.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软件园(西区)团结路100号218室 | 49.6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春霞、王宗涛、高振东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为对澄英高科技园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日内完成送审稿编制交至采购人,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向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通过其组织的审查并获取审查意见;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为对澄英高科技园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日内完成送审稿编制交至采购人,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向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通过其组织的审查并获取审查意见;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澄英高科技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澄英高科技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和正招标【2020】00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2日
采购日期:2020年01月13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软件园(西区)团结路100号218室
中标(成交)金额:496000.00元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内容为对澄英高科技园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日内完成送审稿编制交至采购人,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向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通过其组织的审查并获取审查意见;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批复时间 |
1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1668000.00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2017.5.8 | 2019.2.18 |
2 |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860000.00 |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2016.9.30 | 2019.3.16 |
3 |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报告书 | ¥1600000.00 |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2016.7.5 | 2018.8.31 |
4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965000.00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2016.12.10 | 2018.3.1 |
5 | 太康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 ¥780000.00 | 太康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2017.3.21 | 2018.3.26 |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原因:无
书面推荐供应商的理由(采用推荐方式产生供应商的):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春霞、王宗涛、高振东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5栋14楼、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8562888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
项目负责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15627696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0.75万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注: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5栋14楼;联系电话:18856288886),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其作出回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联系电话:13515627696)。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