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店主卖假名牌还投诉正品商 二审缓刑改判实刑

   发布日期:2020-01-20 22:00:03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网易    浏览:7291    评论:0    
核心提示:四川德阳的江某利用假冒授权文件在网上大肆投诉正品卖家,自己却售卖假冒知名运动品牌运动装,被判缓刑后检方抗诉;近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江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此外,因江某的恶意投

四川德阳的江某利用假冒授权文件在网上大肆投诉正品卖家,自己却售卖假冒知名运动品牌运动装,被判缓刑后检方抗诉;近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江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此外,因江某的恶意投诉受到损失的6名电商平台卖家也先后向法院起诉江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江某共赔偿200多万元。

据最高人民法院1月13日公布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中,系列索赔案中的商家王某起诉江某案入选。

售假者一审量刑畸轻,检方抗诉法院改判实刑

江某犯案的故事,需追溯到2017年3月。当月,他通过网络从他人处购买6000余件假冒某品牌运动装,一件衣服进货价为73元。不仅销售假货,江某还假冒权利人恶意投诉多个电商平台卖家,企图打压平台上其他的正品卖家,以提升自己店铺的销量。

2017年9月,在相关技术协助下,德阳市警方抓获江某。现场图片显示,在位于德阳市区翠湖街江某租住的出租房顶楼内,警方查获某运动、户外品牌的假章、假授权文件若干,以及尚未售出的假冒商品4000余件。

2018年5月,德阳市旌阳区法院认定江某售假金额31万元,并将未销售的79万元货值金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数额巨大,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8年7月,旌阳区检察院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此后,该案由德阳中院提审。

2019年12月16日,德阳中院认定江某的销售金额和未销售金额均属于数额巨大,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改判江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恶意投诉正品商家被判赔两百多万

2018年9月,因江某恶意投诉造成损失的6名电商平台卖家自发抱团维权,分别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江某不正当竞争,索赔共计近1000万元。

2018年12月24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5起诉讼进行宣判,法院一审认定江某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判处江某赔偿卖家损失6万元至16万元不等。

2019年1月24日,最后一起民事赔偿诉讼也在杭州作出判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江某赔偿商家王某(商家)损失210万元。商家王某(化名)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一家行业销量TOP3的五皇冠店铺,2016年12月31日,江某利用伪造的某品牌授权文件、商标注册证书,对王某进行投诉,导致其店铺流量下降,损失惨重。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正当的侵权投诉本身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一种体现,但是如果恶意利用投诉机制甚至伪造、变造权利依据以发起投诉,不仅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也损害了同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规制。”判决书中写道。

2020年1月13日,王某诉江某案获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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