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以提供租房合同、房租发票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调整为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东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长贷30年 部分额度上浮《贷款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办法》主要变化包括,将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统一规定为30年;可商贷转组合贷;进一步放宽贷款申请人条件,压缩审批时限,对装配式建筑等三类情形给予上浮可调贷款,最高上浮20%。增加一个贷款限制条件,即计算还款能力的时候把家庭总债务同时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