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4 06:00: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6557    评论:0    
核心提示: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

项目编号:2020-ZS21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86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0592-228602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

省份

起运点

预计年承运数量(吨)

服务内容

服务周期

交货地点

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

陕西

陕西中烟

152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招标人指定的仓库

黑龙江

勃利复烤厂

350

福建

龙岩金叶复烤厂

8600

备注:(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具体承运数量及金额以招标人订单为准。合同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承运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调整运输服务的具体承运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项目陕西中烟的调剂烟叶运输任务预计需要在2020年6月底前运输完毕。

(4)本次运输服务周期为20205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服务周期内中标合同综合单价不作调整(除油价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具体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如果遇到国家运输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经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以调整单价。

(5)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3.5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货运),并提供证书复印件。3.6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自有牵引半挂平板车(其中单独的平板车不计在内)不得少于10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车辆的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体现检验有效期。如拟投入车辆为牵引半挂平板车的,须提供牵引车行驶证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拟投入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含分公司)名称一致,否则该车辆不予认可。行驶证上所有人如是投标人子公司的,须补充提交: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能体现相应持股比例)或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该子公司是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证明材料;②由该子公司出具的该车辆归投标人调配使用的承诺书(须加盖该子公司的公章);③投标人出具子公司车辆实际管理和责任由投标人负责的承诺文书;④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的车辆,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3.8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主管机关网站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19:15 至 2020年04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13日~2020 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招标编号:2020-ZS214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项目内容

省份

起运点

预计年承运数量(吨)

服务内容

服务周期

交货地点

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

陕西

陕西中烟

152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招标人指定的仓库

黑龙江

勃利复烤厂

350

福建

龙岩金叶复烤厂

8600

备注:(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具体承运数量及金额以招标人订单为准。合同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承运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调整运输服务的具体承运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项目陕西中烟的调剂烟叶运输任务预计需要在2020年6月底前运输完毕。

(4)本次运输服务周期为20205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服务周期内中标合同综合单价不作调整(除油价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具体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如果遇到国家运输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经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以调整单价。

(5)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5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货运),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6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自有牵引半挂平板车(其中单独的平板车不计在内)不得少于10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车辆的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体现检验有效期。如拟投入车辆为牵引半挂平板车的,须提供牵引车行驶证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拟投入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含分公司)名称一致,否则该车辆不予认可。行驶证上所有人如是投标人子公司的,须补充提交: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能体现相应持股比例)或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该子公司是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证明材料;②由该子公司出具的该车辆归投标人调配使用的承诺书(须加盖该子公司的公章);③投标人出具子公司车辆实际管理和责任由投标人负责的承诺文书;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的车辆,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主管机关网站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413日~2020 4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5月6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邮寄的,须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寄达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通过专人送交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5月6日上午08:20时~09:00时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5月6日上午09:00时 (北京时间)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fjtic.com.cn)、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www.tobacco.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04

招标代理: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邮  编:361004

电  话:0592-2286028  传  真:0592-2212277

邮  件:252684101@qq.com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帐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12.2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并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纳税人代码等)。

12.3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可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将标书费、邮寄费汇入本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供应商信息表(格式如下表)连同标书费、邮寄费的付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2048632559@qq.com。如有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福建中烟2020-2021年度陕西、黑龙江、龙岩金叶(龙烟)原料成品运输项目

招标编号:2020-ZS2146供应商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投标人单位

(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单位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纳税人代码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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