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吾先生原型】人民日报谈"高空抛物"整治:法律和技术手段并重

   发布日期:2019-07-04 09:00:0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网易    浏览:8243    评论:0    
核心提示:不久前,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的惨剧余波未平,南京又有一名10岁女童被高空抛物砸成重伤。不时发生这样的事,让人痛心,也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引发人们的讨论和反思。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高空抛

不久前,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的惨剧余波未平,南京又有一名10岁女童被高空抛物砸成重伤。不时发生这样的事,让人痛心,也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引发人们的讨论和反思。

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高空抛物或者高空坠物现象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小到果核、塑料瓶,大到花盆、广告牌等,许多物件一旦在高空释放,就有可能变成伤害人的利器。

现实生活中,一方面,由于高层建筑年久失修或是结构设计、布局不尽科学合理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容易引发事故;另一方面,少数人缺乏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随手丢弃物品,从而造成悲剧事件的发生。

事实上,高空坠物或是高空抛物,不仅仅关涉个人道德自律,还会突破法律的底线。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基于公平原则,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因高空抛物或高空坠物被判罚等个案就极具警示意义。2017年,安徽蚌埠一男子将竹梯从7楼扔下,砸伤一名孕妇,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今年3月,广州一男子因曾从8楼随意扔下煤气罐、铁锤等物品,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反法律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司法个案警示我们,高空坠物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死伤可能涉嫌犯罪。

相比于事后追责,人民群众更为关注是否有办法做好事前防范。在杭州一小区,街道为防止高空抛物,就在技防上进行探索,安装了47个特殊广角摄像头,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纳入拍摄范围。此举受到小区住户的支持,也引发网友的点赞:不仅方便追责取证,还能增加对高空抛物者的威慑性。

消除安全隐患,法律和技术的手段都必不可少。防范高空坠物,严控高空抛物,还需要采取精细化措施应对,把每一个安全环节做实做细。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对高空坠物现象加以规制,比如面对旧楼结构老化、安全性差等问题,应该未雨绸缪,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安全无小事。日常生活中,相关社区和物业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防护意识;同时,每个公民都要自觉提升公共意识、法治观念,及时检查窗体、广告牌匾是否安全,清理阳台上的搁置物和悬挂物,避免发生意外。只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人民群众才能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女子被高空坠物砸中致残:每天都疼 疼起来撕心裂肺

6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一名5岁男孩被20层坠落的玻璃砸中身亡。6月19日,南京市鼓楼区,一名10岁小学女生被高空抛物砸中头部,送往医院抢救。6月22日,深圳一名居民在家中打扫卫生时,不慎致使一块杠铃片坠落,砸中一名过路女子

深圳6岁男童被高空窗户砸中:手术已结束仍处危险期

6月13日上午,福田京基御景华城小区楼下,一名5岁男童路过小区时被楼上掉下来的玻璃窗砸中。中午12时许被送往深圳市儿童医院抢救。当晚21时30分许,小孩家属告诉记者,手术已结束,但仍处在危险期。

深圳一小区又见高空坠物 从11楼砸下空调主机

7月1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家住万科金色家园的刘先生去银行办事,路过小区的2栋时,猛地看到一个坠毁的新空调主机,被摔的稀烂。一位在2栋10楼的居民介绍,“当时声音特别大,就听见砰的一声,他当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女子被高空抛下灭火器砸身亡 抛物者为10岁男孩?

7月3日中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通报称,2019年7月2日17时,南明警方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太慈桥国际城小区,一中年女性(袁某某)疑似被高空坠物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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