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校草】厅官受审被批"对配偶失管失教" 自称"罪有应得"

   发布日期:2019-08-14 18:01:01     来源:北青网    作者:网易    浏览:10146    评论:0    
核心提示: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8月13日,山东省原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涉嫌受贿罪一案,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光和,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山东淄博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8月13日,山东省原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涉嫌受贿罪一案,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王光和,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山东淄博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2015年7月退休,今年3月被查。

今年5月,王光和被开除党籍,通报提到,他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失管失教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环保设备招投标、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8家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573万元。

被告人王光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光和在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深深忏悔,他承认,随着职务升高,却放松了思想,在利益面前,忘记了党纪国法,一次又一次用手中职权,为身边的企业老板谋私利,自己反而觉得收钱是应该的,今天走上被告席,是罪有应得。希望自己的教训告诫后人: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不能触碰法律和党纪红线。王光和当庭表示,自己真诚认罪、认罚。

庭审于11时13分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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