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南信阳公安局因拒绝公开“买官者”名单被起诉。一名在职“买官者”回应@紧急呼叫 称,当初是逢年过节送礼累计11万,非单纯行贿,自己被党内警告并降级处理,“算处理比较重的”。
公安局长落马牵出30余人 警方拒公开"买官者"被诉 近日,河南信阳原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落马牵出30余位买官者,警方拒绝公开行贿名单被起诉。
河南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31人行贿7人用公款
河南信阳公安局局长落马牵出30余位买官者,信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余金霞称,当年对31名行贿人员采取的处分措施不一,有的被警告,有的被降职,有的从实职岗位被调到虚职岗位,也有的得到了宽大处理。至于具体处分情况,因为“是内部机密文件,不便对外公开”。
信阳市公安系统一位退休干部介绍,行贿三万元以上,就该按行贿罪追究刑责。但上述人员并未追究刑责,主要原因是为了信阳市公安队伍的稳定。“如果都处理了,那会引发‘地震’。再往下深查,向李长根买官的有没有再往下卖官,那更可怕。不深究行贿者,主要是从大局考虑。”
媒体:李长根“卖官账本”上的“顾客们”,到底怎么样了?
李长根,原河南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之前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4月14日,因受贿630余万元,李长根被判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近日网上流出的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14年李长根任职信阳市公安局长期间,至少有30名当地公安系统的人直接或间接向李长根行贿以获取职务调整,覆盖了信阳市所有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