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本项目“弥勒市竹园镇2019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备案,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弥勒市竹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弥勒市竹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弥勒市竹园镇2019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弥勒市竹园镇2019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9-3-296
2.3采购内容:
(2)集镇外垃圾清运范围:龙潭、花园、竹村、赵林、土桥 、那庵、矣果等7个村委会所有小组收集到老三那线和326国道公路两旁垃圾箱内的垃圾及垃圾箱周围的保洁。
(3)镇城建监察中队在镇域范围内收取环卫费用的企事业单位、商户的垃圾清运。
(4)突击清理:甲方遇到重大活动、节日及其他情况,确需及时迅速对指定的路段和区域(承包区域以外)进行垃圾清扫、清运、保洁。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合同期满前2个月考核,考核通过续签一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具体起止时间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
2.6本项目最高限价:783000元/年(如磋商单位磋商第一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磋商申请人条件: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2磋商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成立公司可以不提供)。
3.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至今完成的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
3.6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7提供磋商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8 :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一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
5.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磋商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上午09:00时。
7.2磋商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竹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弥勒市竹园镇
联系人:孙振华
联系电话:1591288646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联系人:杨珩琰、杨雪梅
电 话:18187384448、18468018049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