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5 14:01:4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8442    评论:0    
核心提示: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19-GS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71-65115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971-82165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卫女士 0971-6511500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税务服装的制作和相关服务,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限内的服装制作和相关服务费用的价格固定不变。本项目服装制作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原则上每年制作一次,每次的制作数量根据采购人具体核定数量为准。为保证新旧采购项目衔接,确保税服换装不出现断档情况,采购合同可延期至新一期税服采购确定之日止。服装所需面料和标识等须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供应商处统一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从定点供应商处采购面料和标识的,将导致合同终止,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服务期内如因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招标采购导致服装所需面料和标识的技术规格和价格出现变动的,服装面料和标识应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新的技术规格和价格,但服装制作和相关服务费用的价格固定不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③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公告期限: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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