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ZC2019-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倩茹
项目联系电话:0427-23827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毛倩茹、0427-23827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志强、0427-2875330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
3、地 点: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合同需一年一签,如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6、招标范围:劳务派遣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1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中标投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本项目的内容)。
2)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企业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6日—2019年12月13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7)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06日—2019年12月13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