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0 06:10: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7455    评论:0    
核心提示:  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CLZ0119ZH04ZC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友鹏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395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393号

联系方式:邓青/139025332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友鹏/0756-2539579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招标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00元/年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包组一:第一季度兰埔、吉大房产厅,第二季度拱北、翠香,第三季度梅华、兴业机关,第四季度兰埔、吉大房产厅饭堂配送服务,最高限价2,000,000.00元/年;包组二:第一季度梅华、兴业机关,第二季度兰埔、吉大房产厅,第三季度拱北、翠香,第四季度梅华、兴业机关饭堂配送服务,最高限价2,000,000.00元/年;包组三:第一季度拱北、翠香,第二季度梅华、兴业机关,第三季度兰埔、吉大房产厅,第四季度拱北、翠香饭堂配送服务,最高限价2,000,000.00元/年。(注: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组。各包组评审顺序为[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投标人如果已中标一个包组的,可以继续参与其他包组评审,但不能再中标其他包组。如有任何包组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宣布该包组采购失败。)2.项目编号:CLZ0119ZH04ZC12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饭堂配送服务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组)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1.2.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6.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方式:1.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2.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详见附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引》。报名登记且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9550 8802 1484 0700 27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756-2638495。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 31日14时30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开标室。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4时30分。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开标室。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10 日至2019年12月16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友鹏 联系电话:0756-2539579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青 联系电话:13902533291(二)采购代理机构: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联系人:黄友鹏 联系电话:0756-2539579传真:0756-2638497邮编:519000(三)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393号邮编:519000 发布人:珠海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9年12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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