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劳务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0 14:01: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2923    评论:0    
核心提示: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劳务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劳务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ZC19FG02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6-29221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洲大道南3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 0766-29762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小姐 0766-2922133

代理机构地址: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4200000.00元(其中包号1预算为人民币1800000.00元;包号2预算为人民币1800000.00元;包号3预算为人民币600000.00元)

劳务管理费单价投标限价人民币70元/人/月

3、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包组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

1

新兴县税务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020年度厨师、服务员、电工、车辆管理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1800000.00元

2

新兴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2020年度文印及协税员劳务派遣服务

1800000.00元

3

新兴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2020年度秩序维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600000.00元

合计

4200000.00元

注:(1)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每个包组公开招标各选择一个中标供应商。

(2)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可以兼投兼中),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5、本项目所有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7、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第二层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凭以下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下各项均须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提供完整报名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三合一”或“五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注:每包组各提供一套该包组所需的报名资料,投多个包组的提供多套报名资料。(每个包组的招标文件售价各为人民币200元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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