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小学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小学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GXHY-2019-4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183773355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强孵化园 2号楼
联系方式:容工 0771-63197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183773355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楼043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 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34020㎡,总建筑面积为15943.88 ㎡(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0193.89 ㎡),建筑总占地面积为6122.40 ㎡,本项目容积率为0.59,密度为18%,共36个班,容纳1620名学生。其中拟建教学楼4层:建筑面积为9262.04㎡,占地面积为2719.20㎡,建筑高度1815米;行政综合楼4层:建筑面积2354.04 ㎡,占地面积627㎡,建筑高度18.15米;午托楼及活动中心4层(一层为活动中心,2-4层为宿舍):建筑面积3002.47 ㎡,占地面积1176.6㎡,建筑高度19.72米;食堂及风雨操场2层(一层 为食堂、二层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3103.20㎡,占地面积1551.6㎡,建筑高度15.36米;总平、运动场、大门、围墙、门卫室、绿化等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 7000.000000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44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01月至2020年12月。
2.2 招标范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方案设计批复完成后: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施工、采购(由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建筑(含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外接水电工程)、通风、智能、总平、大门、围墙、门卫室、运动场、道路、照明、电力管沟、通信、消防、人防、节能、绿建、海绵城市、绿化、防雷、教学设备管线预埋等工程所需全部设计;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应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地基处理、配合教学设备安装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无【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00:00 至 2020年01月20日 09: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gxdmjkq.nanning.gov.cn/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电话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30353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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