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4 14:00: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4909    评论:0    
核心提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江汉大学的委托,就“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T-17190023-19428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江汉大学的委托,就“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T-17190023-19428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T-17190023-194283

项目名称: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芳铭、田翠、陈瑜

联系方式:027-837630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汉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27-8422511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政府采购二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芳铭、田翠、陈瑜 027-8376301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BT-17190023-19428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成交日期:2020年01月03日

总成交金额:99.29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湖北鑫合欣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10F室 99.29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893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超、蔡青荣、孙超(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江汉大学的委托,对其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审工作已于2020年1月3日结束,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HBT-17190023-194283

2、项目名称: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

(3)类别:货物

(4)用途:实验教学

(5)数量: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江汉大学采购一批能满足实验教学需求的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详细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7)采购预算: 99.795 万元

(8)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且安装调试到位交付使用   

(9)质保期:1年  

(10)其他:/

 

二、项目简要说明:江汉大学光声光谱气体检测设备采购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1、2019年12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0年1月3日 

2、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九)

3、磋商小组:刘文超、蔡青荣、孙超(采购人代表)

4、定标日期:2020年1月3日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北鑫合欣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10F室  

3、成交金额:99.29万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货且安装调试到位交付使用

5、质保期:1年

6、成交标的:北京杜克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产DK201-CM增强型光学麦克风光声光谱检测器1台,单价26.9万元,等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7-842251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政府采购二部)

联系人:陈芳铭、田翠、陈瑜

电话:027-83763018

传真:027-87360813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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