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农村人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提升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8 14:10: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9938    评论:0    
核心提示: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原市宁江区农村人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提升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原市宁江区农村人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提升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提升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LXZ-2020-ZC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树成

项目联系电话:0438-31233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原市宁江区农村人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

联系方式:王树成0438-31233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佳0431-8113254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提升维修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范围: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提升维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5.采购预算:4196172.42元;
6.项目地点:松原市宁江区;
7.计划工期: 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9.6172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近三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年份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9)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10)外省入吉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1)近三年(2017年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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