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证件制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21:00: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6450    评论:0    
核心提示: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证件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证件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证件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证件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BC-2019080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110184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 150110184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1501101844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09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二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主要是将工作证件发放给各职能组领导和部分执勤人员。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姓名

王丽梅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姓名

路红英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

姓名

杨忻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总公司

 专家论证意见:

某单位证件制作采购项目,主要是将工作证件发放给各职能组领导和部分执勤人员。由于项目性质特殊且具有一定保密性要求,只有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具有制作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专家组一致认为可按照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 1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0年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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