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2020年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2020年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YWJ-20200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峰 876052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戴、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年预算总额(元) |
1 | 1-1 | 2020年汽车租赁服务 | 本次车辆租赁服务招标是为采购人2020年开展田野考古工作,提供车辆保障服务工作,车辆租赁服务经费按实际使用车辆结算(不带驾驶员)。 (一)内容: 1、1.8L以下(含1.8L)排量5座小汽车(自动挡) 五年以内车龄:单车按月不得超过4510元/月/辆,单车按日不得超过205元/日/辆(每月按22天算); 2、1.8L以下(含1.8L)排量5座SUV(自动挡) 五年以内车龄:单车按月不得超过4950元/月/辆,单车按日不得超过225元/日/辆(每月按22天算)。 3、2.4L排量7座商务车(自动挡) 五年以内车龄:单车按月不得超过5500元/月/辆,单车按日不得超过250元/日/辆(每月按22天算)。 车辆租赁数量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以最终招标成功后按项目周期内合同实际租车数量计费发生的费用结算,累计租赁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累计租赁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造成合同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注:本项目按月租单价合计价报价。 |
60000 |
采购单位: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 | ||||
交货期:采购结果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付款方式:月结,车辆租赁数量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以最终招标成功后按项目周期内合同实际租车数量计费发生的费用结算,累计租赁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 ||||
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 ||||
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人按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竞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列明所投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和单价合价等。 (3)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改造、调试、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4)报价人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与合同包为单位。 (5)中标报价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6)报价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无。 (7)未按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8)竞价人应注意,本项目按月租单价合计价报价。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估金额6万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
二、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阻断疫情扩散,请供应商以邮件联系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报名材料请先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然后邮寄原件过来。【请将报名信息(应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及报名费转账底单等),发至以下电子邮箱,我司收到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电子信箱:283990640@qq.com,联系电话:小戴、13015643793。】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