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金溪实验幼儿园装修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金溪实验幼儿园装修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2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18950501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小郑 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名称:金溪实验幼儿园装修设计项目; 最高限价:7.5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8年度或者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询价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供应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或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03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3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03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0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0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08:30至2020年3月30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