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者:“一国两制”实践需实现“从统一到治理”历史转型

   发布日期:2020-04-04 21:03:10     来源:中国包装网    作者:中国包装网    浏览:18934    评论:0    
核心提示:中新社北京4月4日电 (李晗雪)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4日指出,随着“一国两制”实践深入发展,其基本目标面临“从统一到治理”“从区隔到融合”“从洗刷民族历史耻辱到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中新社北京4月4日电 (李晗雪)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4日指出,随着“一国两制”实践深入发展,其基本目标面临“从统一到治理”“从区隔到融合”“从洗刷民族历史耻辱到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三个历史转型。

  当日,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学术研讨会以线上会议形式举行,李晓兵在会上作上述发言。

  李晓兵表示,提出上述转型主要是基于对境内外环境变化的判断,包括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香港反对派由温和变为激进等。他认为,香港基本法的实施与“一国两制”的实践都面临发展与转型。

  李晓兵认为,实现转型目标,香港特区要夯实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宪制基础,在基本法实施过程中不断厘清宪制角色,特区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宪制责任,适时创制宪制惯例,妥善化解特区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宪制危机。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孔武表示,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提到,“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表明中国从未丧失香港主权的立场。

  他认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学者对“主权”的理解还相对较初级,主要把主权理解为领土主权。如今中国学者对主权问题的复杂性已有更深刻把握,对司法主权、立法主权等已有深入研究,也正据此对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加以研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田飞龙指,纪念香港基本法制定30周年,需直面香港基本法所面临的挑战,凝聚基本法新共识。应坚持基本法与“一国两制”的整合性理解,否定“完全自治”的基本法错误取向。

  田飞龙表示,要将基本法作为中国宪法秩序一部分加以定位,并承认基本法对国家权力原则上是开放的;同时,“一国两制”是生生不息的动态宪制原则,国家可对基本法中“一国”与“两制”关系加以填充和矫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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