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2020年交通设施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0-04-10 06:00: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3485    评论:0    
核心提示: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2020年交通设施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2020年交通设施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2020年交通设施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D18009B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沂阳

项目联系电话:138160922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525645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沂阳,6418726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江天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普陀区交通设施整治,涵盖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内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配套设施整治。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3.1具有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3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30 至 2020年04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江天大厦)15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3:30 至 2020年04月20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江天大厦)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江天大厦)15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4月10日9:302020年4月14日16:00每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江天大厦)15楼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原件扫描;

(7)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原件扫描。

2、供应商可于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条所规定的时间时,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浦东南路3456号15楼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完成现场验证后,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

(2)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现场踏勘:不组织。

6.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4月15日16:00时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代理单位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7.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答疑时间前以传真形式或向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磋商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澄清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15日10:00时(如有)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沂阳

项目联系电话:1381609224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任何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均作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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