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5 12:01: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1911    评论:0    
核心提示: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供货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供货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GK20C012A0133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87817、876839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联系方式:洪老师,020-38291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邹先生,020-87687817、8768391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供货期限

年度采购预算

(人民币)

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供货资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80.022万元/年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注:(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供应商应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0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如需要邮寄,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华泰支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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