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业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公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于包装规定酒类和化妆品》,以标准为契机,从源头降低资源耗费和包装废弃物形成,减轻消费者负担,并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
食品和化妆品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市场上个别酒类和化妆品企业存在包装过度、不环保、不节约的状况。商品过于包装既耗费资源能源,又提高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产生了污染。
为有效缓解相关难题,市场管控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科技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09《限制商品过于包装规定酒类和化妆品》的基础上,修订公布了新标准。
新标准要求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费用要求,以及相应的推导、检测和判断方式。
01
规范31类制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
02
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于包装的判断方式:
消费者只应该查看商品本来的长度或密度,并检测最内层包装的密度化妆品包装技术,通过相关包装空隙率推算公式就可以初步判断商品是否存在过于包装问题。
03
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
食品中的谷物以及加工品不应达到三层包装,其他饮料和化妆品不应达到四层包装。新标准有促使引导绿色制造和消费化妆品包装技术,也有便于推动有效管控。
新标准调整梳理
04
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即将实施:
现在部分化妆品企业存在着设计和使用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降低的包装等问题。
考虑到新标准公布后,化妆品制造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规定,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还要消纳库存包装或者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妆品牌商品保质期长,流通环节消纳周期也相对较长。为防止对制造经营活动导致影响,以及造成新的浪费,设置了2年的推进过渡期。
为减少被暂停销售、高额罚款、包材销毁等等处罚,各化妆品企业尽快针对产品设计部门、产品制造部门等相关团队举办新国标文件的理解、学习。
对比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情况进行检索梳理,明确超标产品名单;再者是起初调整企业产品设计、生产标准,确保后续产品的全部合规达标。
推进消纳库存包装和已处于行业的商品,确保标准实施后制造及销售的产品依照新标准。两年的施行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制造和销售不依照新标准的化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要求: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循限制商品过于包装的强行性标准,避免过于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必须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于包装的监督管理。
编辑丨小菲菲
图文来源丨大麦星球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与美博会无关。
如对本文文字、图片版权有问题请联系后台,
我们会及时处理,谢谢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