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偷窥”
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
偷拍、贩卖个人隐私的黑色产业链
让人触目惊心
成为其中重要一环
生产、制造、售卖偷拍器材
不仅违法
但是也许构成犯罪
待业青年在帮工过程中
发现“商机”
2015年,初中毕业仍然失业在家的陈某收到一通儿子的电话,说自己在深圳开店生意不错缺个帮手,问陈某要不要去给他麻烦。陈某心动了,于是从家乡出发,到北京给儿子上班。工作之后,陈某发现儿子的网店“暗有玄机”——除了正常功能的摄像头以外,还卖有针孔摄像头,能够实时拍摄、录像,还能连接无线网路,实时观看摄像头里录制的内容。一段时间以来,陈某负责产品的包装和发货,还逐渐的学会针孔摄像头网店经营方式。2017年末,陈某回了老家。
2019年,陈某在老家无所事事,家里又逼着结婚,陈某想起之前在儿子那接触过的生意,就起了自己去深圳开店铺卖针孔摄像头赚钱的念头。
将偷拍设备“巧妙”包装后
吸引特殊客人
陈某先花钱买了一个店铺,然后联系上家,进了几百套高清摄像头,定制了一批包装盒、说明书、充电板、充电器、镜头壳、储存卡等物件。包装过后再在淘宝上卖。陈某又雇了一个美工杭州包装设备,负责店面产品介绍的照片制作并且设置、美化等工作。不久以后,网店推出了“高清画面、无光侦测、远程监视、迷你小巧、无光无声、随意拆装”等卖点的摄像头,吸引了一波特殊的客人。
2019年5月至8月8日,陈某非法销售小型摄像头36个,销售总额8874元,非法获利1000余元。
“我明白这事或许涉嫌违规,
但不清楚是犯罪……”
2019年8月8日,被告人陈某被交警机关逮捕。公安机关在陈某处查封小型摄像头505个,经抽样鉴定为窃照专用设备。在法庭宣判阶段,被告人陈杰退出违法所得1000元。
“我明白对方买去应该是拿来偷拍的。”庭审中,陈某供述道,他出售的摄像头原本笨重隐蔽,安装在隐蔽的地方不易于被看到,具有即时拍摄和无线发射功能。可以远程对摄像头进行参数设定,连接wifi后即时查看拍摄内容,还能将录制内容录像在存储卡中。
“我当时了解这事或许涉嫌违法,但如此多人在卖,我不清楚是犯罪的。”陈某坦言,对自己的行为很是后悔。“我卖了几十套摄像头,获利1000余元,算上工人薪资、房租、刷单这种价格杭州包装设备,赔了十多万。”
滨江法院以违法销售窃照专用设备罪判刑被告人陈某有期判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罚款金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制造、销售专用间谍设备、窃听、窃照专用设备罪:非法制造、销售专用间谍设备以及窃听、窃照专用设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判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及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判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