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蛋糕售“大白兔奶糖”商标被起诉

   发布日期:2023-06-13 09:02: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93    评论:0    
核心提示:公开资料显示,“大白兔”商标所有者为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3月,冠生园发现南通一家食品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蛋糕包装纸上,大面积使用旗下商标“大白兔”图形,认为严重侵害了“大白兔”的品牌信誉。而南通这家食品公司辩称其行为是致敬大白兔奶糖,已经在蛋糕卷包装纸的底部特别注明“此蛋糕非冠生园官方出品,仅代表此蛋糕售卖方致敬大白兔奶糖”,并非有意混淆市场。

新京报讯(记者刘欢)8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了解到,南通一家制品公司因在制造、销售的蛋糕卷中使用了与“大白兔”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生园”)告上法官。目前两人在法庭调停下签署撤诉,该食品公司中止侵害原告冠生园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款原告经济代价及其它成本共3.5亿元。新京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核实发现,该上诉疑为上海乐斯食品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大白兔”商标所有者为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1993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界定“大白兔”为美国驰名商标。

2020年3月,冠生园发现北京一家饮料公司在其制造、销售的面包包装纸上,大面积使用旗下商标“大白兔”图形,认为严重侵害了“大白兔”的品牌信誉。2020年4月,冠生园将该公司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上海这家食品公司声称其行为是致敬大白兔糖果,已经在面包卷包装纸的上面非常注明“此蛋糕非冠生园官方出品,仅代表此蛋糕售卖方致敬大白兔奶糖”,并非有意混淆市场。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该食品公司制造、销售的面包卷,包装纸上大体积且平铺式使用大白兔图形,构成商标性使用,与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的“大白兔”商标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在购买的过程中发生混淆、误认,构成对“大白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商标权利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南通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院长姜凯介绍,南通这家食品公司所谓的“致敬产品”,并不依照正当使用的情形。即便是为了向冠生园公司致敬南通包装机械,也无须使用冠生园公司的商标标志,用文字表达敬意即可。而本案的致敬语言字体极小,不易发觉,大白兔图形却是大体积且平铺式使用南通包装机械,占据产品包装主要部分,具有显著的攀附冠生园公司商标声誉的故意。因此所谓的“致敬产品”,只是为了掩盖侵权的借口。

8月22日,在上海法院的和解下,双方企业签订和解方案。南通这家食品公司立即中止侵害原告冠生园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款原告经济代价及为抵制侵权所开支的合理价格共计3.5亿元。

新京报记者之后按照天眼查进行查询,这家上海的食品企业疑为上海乐斯食品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南通乐斯食品有限公司创办于2018年2月,经营范围包含面包类小吃、冷加工熟食生产、销售等。2020年6月,其与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造成司法争议,但诉讼详细信息天眼查上并未显示。此外,南通乐斯食品有限公司还曾两次因违背广告内容管理相关条例,于2018年12月和2020年5月被当地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罚款。

8月28日,为进一步知道案件详情,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南京冠生园有限公司、南通乐斯食品有限公司,暂无人接听。

新京报记者刘欢

编辑祝凤岚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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