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陶瓷商品过度包装,践行简约适度理念”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8-01 14:57: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31    评论:0    

“反对陶瓷商品过度包装,践行简约适度理念”倡议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确立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既需要消费者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也需要经营者在供给侧发力,向社会提供有利于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商品和服务。

针对在陶瓷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出现的可能导致浪费的经营行为,景德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我市产业实际,联合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景德镇市商务局、景德镇市融媒体中心、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景德镇市邮政管理局、景德镇陶瓷研究院、景德镇陶瓷集团、景德镇市陶瓷协会等11家单位和市陶瓷协会共同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反对陶瓷商品过度包装,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具体如下:

一、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九条“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等法律规定。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要求,树立绿色低碳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反对浪费、特别是反对过度包装等具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重内在品质,树品牌形象,根据陶瓷商品的特征和品质要求,做到陶瓷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用料适度。在陶瓷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有毒、有害、难降解、难处理、挥发性强的物质的使用,降低陶瓷废弃物产生,主动披露陶瓷产品的能效、水效、环境绩效、碳排放等信息。

四、探索建立包装循环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提倡简约而不简单的陶瓷商品包装新观念。积极研发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的陶瓷包装新材料,积极推广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陶瓷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积极采用可回收、易处理、易降解、可再利用的包装。

五、充分鼓励经营者自觉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推荐性标准。通过规范陶瓷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实的陶瓷产品。对于带有附件、配件等陶瓷商品,本着必要原则进行合理组合。可以按照明码实价的原则对陶瓷附件和配件进行分别标注,让消费者自主进行选择。

六、有效引导经营者在统一陶瓷产品标准、促进通用配件等方面开展合作,取得共识,共同减少因为产品规格、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消费者重复购买等浪费行为。鼓励经营者对外开放有利于生产绿色低碳陶瓷产品的标准、专利、工艺配方等,供其他经营者使用,以增强社会效益。

七、自觉抵制以陶瓷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业零售类经营者应把反对浪费、反对过度包装等作为陶瓷商品的重要标准。

八、倡导消费者在个人和家庭消费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陶瓷产品;走亲访友时,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陶瓷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同时,消费中遇到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应主动投诉举报,共同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的形成。

联合倡议单位:

景德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景德镇市商务局

景德镇市融媒体中心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景德镇市邮政管理局

景德镇陶瓷研究院

景德镇陶瓷集团

景德镇市陶瓷协会

2023年7月28日

转载:景德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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