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月饼包装新规定!不得超过...

   发布日期:2023-09-13 22:14: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6    评论:0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召开全市月饼等时令性商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提醒会,明确要求,今秋上市销售的月饼,其包装不应超过3层;售价百元以上的产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总售价的15%。
  
太原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太原市月饼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月饼时,应当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不得搭售其他商品。相关企业要遵守公平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行使定价权,注重企业信誉,谋求长远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漫天要价;要明码标价销售,严禁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假打折,杜绝一切价格欺诈行为,充分保证群众在消费中的知情权,让老百姓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中秋国庆期间,太原市场执法人员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法情况,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2023-09-07 19:39 

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河热线:0351—8881890

编   辑:李文涵

校   对:贾旭茹

审   核:王   晨

   主   任:上官小鹏

       监   制:李晓琳 薛芬

总监制:吴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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