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复函: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如何定性?

   发布日期:2023-09-29 14:34: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30    评论: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销售标签

被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问题的复函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你厅《关于销售产品编码信息被涂抹刮擦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的请示》(吉市监执法函字〔2023〕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2规定,食品标签的定义为: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导致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辨认和识读。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ND


  ···长按关注···

            ···中食标准网云课堂···

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为分享知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报名咨询
↓↓↓  
 
 
更多>同类包装新闻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7-2020  中网互动包装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皖ICP备20008326号-21

工商网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