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601968):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3-09-30 08:49: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33    评论:0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

2023-05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包装”)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年 9月 27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3年 9月 20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名单具体如下(调整人员以黑色加粗字体体现):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战略委员会曹清曹清、卢金雄、钱卫东
审计委员会刘凤委刘凤委、章苏阳、陈平进
提名委员会章苏阳章苏阳、刘凤委、邱成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西王文西、章苏阳、刘凤委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 2023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为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宝钢包装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9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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