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技术协会章程(1998年9月8日)

   发布日期:2024-01-03 14:07: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78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包装技术协会章程.doc中国包装技术协会章程(1998年9月8日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98年12月18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包装技术协会(简称中国包协),(以下简称协会)是山国务院批准依法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包装行业组织。

地址是朝阳区建国路99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包装行业进行管理,答复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包装的询问,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研究包装行业发展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制定包装法规和政策的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 (二)推动iT产品包装的改进: (三)对包装行业进行统计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四)创建协会刊物(报纸、杂志、内部刊物等); (五)参与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并向全行业公布。 协助国家相关部门核发包装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认证,完善包装产品质量管理; (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制定包装行业职业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并监督会员执行情况,维护行业公平竞争。 (七)组织包装行业产品展览、技术交流与合作:(八)培训各类包装人员,指导和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诊断和指导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九)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 (十)与国外包装组织建立联系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开展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十一)评选、表彰和奖励行业内、会员及先进集体中的优秀个人。 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二)发展包装行业公益事业; (1.3)建立与协会宗旨相符的经济实体,加强协会主体建设,开拓新的服务职能和领域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增强协会服务行业的能力。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协会会员资格: (一)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境外会员三类。 (二)凡在国内从事包装设计、科研、教学、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承认和支持协会章程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三)具有一定国际声誉,为协会及中国包装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从事包装设计、科研、教学、生产、销售的个人、社会团体或法人均可申请成为协会外籍会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会员手续。 (四)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中心城市必须是协会会员。 协会与当地包装协会有指导关系。以上组织不向协会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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