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印刷设备器材进口关税重新调整!

   发布日期:2024-01-23 14:34: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87    评论:0    
核心提示:回首刚刚过去的2023年,与印刷行业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标准与规划接踵出台,影响并改变着行业的发展。这些影响或将延续到今年,需引起印刷包装企业的关注与重视!《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上新原认定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也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

盘子

观点

回顾过去的2023年,一系列与印刷行业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划相继出台,影响和改变着行业的发展。 这些影响可能会持续到今年,这就需要印刷包装企业的重视和重视!

印刷设备及器材进口关税调整

2023年1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口货物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 其中,印刷设备及器材进口关税有所调整——印版产品、印前设备产品、印刷设备零配件及辅助设备产品全年仍实行零关税; 对于数码印刷设备产品,关税再次降低,2023年7月1日起,所有产品零关税。

2023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最新发布的《进口货物暂定税率表》显示,2024年1月1日后,部分与印刷设备及器材相关的产品最惠国税率不再调整,保持稳定。 大部分印刷设备及器材关税呈现下降趋势,零关税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可见,国产品牌的竞争优势正在逐渐显现。

《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更新

2023年1月1日,《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11年12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时间。 原认定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也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2023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评审认定,共评审认定国家印刷示范企业24家,其中保障支持类9家、保障类6家。创新引领类5名,智能制造类5名。 、专业特色类企业4家。 同时鼓励各地建立示范企业联系制度印刷包装行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印刷业发展新动能。 重点支持保障支持示范企业承担重大印刷任务、支持创新引领示范企业转化创新成果、支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推进多场景应用示范、支持专业特色示范企业巩固提升专业竞争力。 能力。

13个新闻出版领域罚款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33项罚款其中,取消16项罚款,调整17项罚款。

经梳理发现,《决定》调整了新闻出版领域13项罚款,涉及《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行业管理条例》等3项行政法规() 。

中国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限制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高峰论坛总结经验印刷包装行业,展望未来。 其中,“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引起广泛关注。 此举可以拓展国内制造业发展的合作空间,符合制造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方向。 制造业是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中国制造业对外开放日益加深:

◆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除“出版物印刷必须由中方控股”、“投资制造业”外,制造业已基本全面开放。禁止蒸、炸、炙、炙中药饮片”、“应用锻造加工技术生产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

◆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将条目减至27项,其中禁止类项目17项、限制类项目10项,实现自由贸易试点地区负面清单中的制造业项目已清零。

◆ 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增加吸引外资的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资国民待遇等六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投资企业,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

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限制,是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应该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 鼓励外商制造业投资,有利于推动我国从制造强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加快发展“以竹代塑”三年行动计划》印发

“以竹代塑”是中国政府与国际竹藤组织共同发起的倡议。 2023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加快发展“以竹代塑”三年行动计划》,为减少塑料污染提供有效解决方案。《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 “以竹代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品质量、产品类型、产业规模和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

竹子本身也是一种低碳、可再生、可回收的优质材料。 用竹代替塑料可以节省大量木材,符合国家循环经济要求和环保政策。 “以竹代塑”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也为推动包装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利方向。 也为企业探索绿色环保包装之路指明了新方向。

新国标《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已实施

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实现节约环保,减轻消费者负担,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标准《限制过度包装》 2021年8月10日《商品食品和化妆品管理办法》(GB 23350-2021)。 为了给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一定的缓冲,给予了两年的过渡期,该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食品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 新规定明确规定了月饼、茶叶、粽子等31类食品和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空隙率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明确了场景用途,主要适用于上述类别的销售包装,不包括礼品或其他非销售物品。 走访多地后发现,随着新国标的实施,相关产品明显“瘦身”。

同月,强制性国家标准《生鲜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商品要求》发布,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了5大类是否合格的技术指标和判断方法。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 12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司、市场监管总局执法检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商品过度包装趋势已得到初步遏制,但过度包装问题仍将是新一年工作安排的重中之重。

《关于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发布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出版业相关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延长至2027年:100对符合要求的出版物,在出版过程中将征收%增值税。 此外,对其他类型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实行50%的增值税政策; 图书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印刷、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 实行100%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2024年,我们将继续面临这些政策和挑战。 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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