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奶冻粉包装有虚假内容 一企业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4-03-09 01:10: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5    评论:0    

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近日,被罚没1万元。

(资料图)

2023年11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对东莞市果饮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某批次椰奶冻粉(固体饮料)进行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检测值与标签标示内容不符。

2023年12月18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等送达至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同时对该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等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椰奶冻粉。当事人当场提供上述批次椰奶冻粉的产品检验报告单、产品送货清单等。2024年1月2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2023年8月25日,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椰奶冻粉(固体饮料)10件,共200KG。该批次椰奶冻粉(固体饮料)标签中标示蛋白质含量为6.5克/100克。另,该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将上述批次产品全部售于东莞市鼎咖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单价为400元/件。

该公司在收到相关产品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后立即启动召回措施,但因相关产品售出后已全部使用,故无法召回。

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4000元,违法所得4000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处罚6000元。

据了解,这是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搅拌不均匀导致,以后将改进生产工艺,并加长搅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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