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业务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27 20:19:3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9    评论:0    
自2023年12月1日《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了新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和第三方冷库备案系统,备案业务不再通过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申报,现将最新业务办理指南公布如下:

系统登陆

1.1电脑端百度搜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右侧点击“智慧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平台”

1.3业务办理下方选择“食品”专栏,点击“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市县)”

1.4选择法人登录,通过立即注册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账号登录

1.5按照页面提示,首先选取行政区划,展开选择潍坊市寿光市,点击确认

1.6选择“事项办理”

1.7页面左侧点击“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右侧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新办”处点击“办理”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相关业务具体操作流程

2.1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新办

2.1.1进入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表填写页面,由企业基本信息、办理人员信息、备案信息三部分组成。

2.1.2企业基本信息,系统自带,不需要上传其他材料

2.1.3办理人员信息,请填写办理人员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请勿用XX先生或XX女士代替姓名)

2.1.4备案信息依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其中尤其注意经营场所、自动售货设备备案、连锁总部信息填写,经营场所按照“省+市+县+具体地址”格式填写;自动售货设备备案一地获证,省内通用,备案时自主选择地址;若不属于连锁企业,请在“是否连锁经营”选项选择“否”

2.1.5依据自身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右上角“暂存+提交”

2.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变更和注销

2.2.1点击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变更后的“办理”

2.2.2首先看到企业信息与之前备案信息,下拉到最后,可以看到“变更项目”,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变更事项(新版系统公司名称与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均无法再变更,此类业务需注销备案后重新办理)

2.2.3点击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注销后的“办理”,选择注销原因,依据自身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右上角“暂存+提交”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结果查询

3.1电脑端搜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右侧“信息查询”,点击“结果”

3.2在“行政许可信息查询”中,选择“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3.3填写企业名称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备案证编号+验证码进行备案结果查询,若填写企业名称进行查询,需输入企业名称全称(与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包括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等括号内信息,注意括号全角半角区分)进行查询

供     稿|受理四科
文字整理|宋阳 赵树朋
 
 
更多>同类包装新闻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7-2020  中网互动包装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皖ICP备20008326号-21

工商网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