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广大消费者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存在的问题如“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等反映,市场监管总局于26日发布了《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这一举措旨在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以方便消费者更清晰、更容易地辨识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在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中,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例如,有些产品的生产日期标注位置随机,使得消费者在查找时如同玩起了“躲猫猫”;有些产品的生产日期文字过小、字体不规范,导致辨识困难;还有些产品在透明包装上印灰字或在紫色包装上印黑字,让消费者的“眼力”受到了极大的考验。此外,有些产品的保质期需要消费者自行计算判断过期日期,这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的“脑力”负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公告鼓励食品企业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应在最外层包装上进行标注。对于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情况,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
为了方便消费者识读,公告还鼓励食品企业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进行标注。同时,应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进行清晰标注,并改进喷码、打印等技术和设备,确保标注内容持久清晰。
此外,为了方便消费者计算食品的保质期,公告还鼓励食品企业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市场监管总局的这一公告,无疑为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也为食品企业在产品包装设计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希望各食品企业能够积极响应,真正做到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能够清晰、容易地了解到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新媒体账号“市说新语”
监制 / 包材头条
编辑 / 丁火
排版 / 志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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