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这一法规与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有关,4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4-04-05 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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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
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
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来源:食安观察家 法规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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