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这一法规与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有关,4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4-04-05 13:20: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8    评论:0    


导语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

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

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来源:食安观察家 法规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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