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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针对茶叶过度包装现象和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节选)
第六十八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标准要求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该标准规定了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的要求、检测和判定规则。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
(一)术语和定义
1. 过度包装: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
(单件:具有独立包装且净含量标注明确的物品)
倡议公告
茶叶经营单位要加强茶叶包装自查自纠,细化落实茶叶产品采购、销售环节对包装的有关要求。将查验茶叶包装合规性纳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茶叶包装标签标识合法规范性审核,在外包装上科学准确清晰标注标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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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监制:张小勇 审核:柳如涛 编辑:王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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