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百知轩包装有限公司侵犯业主共有权益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4-18 20:16: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3    评论:0    

尊敬的温州百知轩包装有限公司:


我方注意到,贵公司在未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情况下,擅自破坏了公共区域的外立面,将其用于广告宣传。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益,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和公共秩序。

基于上述原因,我方决定在下周正式起诉贵公司,要求贵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外立面恢复原状。同时,考虑到贵公司的行为给业主带来了不便和损失,我方要求贵公司支付公共部位使用费十万元作为赔偿。

   我们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此事,积极配合我们的要求,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我们相信,通过友好协商和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敬请贵公司重视,并尽快回复。



              龙港市龙诚小微创业园业主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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