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鼓励食品企业进一步清晰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标签承载着保障食品安全、传递食品信息等功能,关乎群众消费得安不安心、明不明白。《公告》聚焦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的位置、大小、清晰度、方式、日期顺序以及分装食品标注要求等重点环节,提出8项鼓励性措施,既积极回应广大消费者关切,又与千万家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关系密切。对于印刷包装及标签行业、企业来说也需要引起广泛的关注!
特殊食品主要包括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是预包装食品的重点品类。
具体举措如下:
为方便消费者查找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公告》鼓励:
1.食品企业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
为方便消费者识读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公告》鼓励:
3.食品企业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改进喷码、打印等日期标注技术和设备,确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内容持久清晰。
为方便消费者计算食品保质期
《公告》鼓励:
6.食品企业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如“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等;
7.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
8.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邮箱:Sophie.Zhang@rxglobal.com
邮箱:Sophie.Zhang@rxglobal.com
邮箱:Judie.Liu@rxglob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