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水上交通繁忙的港口和航道进出港过程中如发生机电设备(主推进装置、主电源、应急电源、锅炉、操舵装置)故障,会导致船舶操纵受限,极易引起险情事故。
自4月7日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专项行动,着力降低船舶机电设备故障风险,着力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专项行动中的部分案例具有一定代表性,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下面,小编介绍近期发现的多起船舶厂修结束后首航过程中机电设备故障案例,分析案例共同暴露出的船舶厂修时的安全管理和修船质量监控相关隐患,希望引起船舶修造企业、航运公司、船舶等相关方警觉和重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自纠。
主机故障险情
2024年3月,某散货船“A”轮厂修结束后离泊出港,在航道中突发主机故障,主机5#气缸处产生大量烟气,紧急停车抛锚抢修。当地海事机构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协调海巡船到事发水域维持交通秩序,船舶经修理后在拖轮护航下移至锚地锚泊。
经PSC检查发现,该轮5#气缸驱动排气阀的液压高压油管法兰未正确安装导致滑油泄漏,液压高压管路无法有效建立启阀压力,排气阀无法正常开启,单缸排烟温度迅速升高,不得不停车检修。
该轮主机为MAN B&W6S60MC,采用凸轮轴传动方式驱动液压执行机构形成高压,通过液压高压油管传导至排气阀启阀活塞,在与空气弹簧的压差作用下实现排气阀启闭。液压高压油管内峰值压力一般达10MPa以上,其法兰与执行机构阀盘之间为精密接触。按照说明书要求,高压油管在相对于排气阀和执行机构正确安装后,应对角拧紧压力法兰的螺丝。
厂修期间5#气缸由船厂维修工人进行过吊缸作业,维修人员未按要求装复液压高压油管,法兰接触面受力不均,导致主机运转期间油管内高压滑油泄漏造成此次主机故障险情。
此外,PSC检查中还发现多个厂修项目的遗留问题,包括: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船厂修理后仍发生故障,生活污水舷外排放阀换新后未关闭,船员交接时也未发现;机舱天窗修理未完工,船舶离厂;经过船厂检修的机舱右舷低位液压海底门无法开启,未完全修复;压载水处理系统取样阀安装不牢,漏水严重等。
检查结束后,PSCO对相关缺陷要求船舶开航前纠正完毕,并针对本次主机故障险情反映出的船厂厂修质量问题和公司安全管理问题向涉事方发送《安全管理建议书》。
厂修后机电故障关联案例
一
二
三
2024年3月,某散货船“H”轮厂修结束后离泊出港,期间出现主机异常,无法正常加车,最高航速仅为7节,船舶在航道外临时锚泊检修,当地海事机构接报后登轮检查。经查,故障原因系主机3#气缸喷油器脏堵,单缸无法运行。主机单缸运行失败会导致主机推进功率衰减,通常最高仅能达到额定功率的70%,影响船舶操纵性能,在通航环境复杂的航道水域易引发事故险情。此类故障通常在启动之初即能通过声音、振动、单缸排烟温度、各缸排烟温差等发现,责任船员在发现该故障后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引水员提出异议后才有所动作,严重违反了机电设备故障报告的要求。
原因分析
以上四个案例中,船舶均为从船厂修理完毕后首航过程中即发生机电设备故障险情,究其原因:
一是船厂维修人员、船级社验船师等或工作疏忽大意,或安全责任心不足,或专业素质不高,致使厂修质量及后期把控不到位。
二是船公司盲目追求低成本、高效益,大幅压缩厂修时间,船期紧张造成工期紧张,导致维修人员、船员、验船师等疲于应对,厂修计划项目无法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责任船员未严格履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厂修期间船舶正常航行状态下运行的系统及设备大多处于停用状态,责任船员疏于日常维护保养和周期性检查测试,对于厂修项目未进行充分调试,船舶长时间停航后开航前未开展车舵试验。
安全管理建议
船舶修造企业
船舶厂修后的遗留缺陷严重危害船舶安全,涉及机电设备问题还会影响船期而造成经济损失。船厂须强化修理质量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船舶修造工艺和工人业务素质,在船舶厂修过程中严格参照相关设备说明书安装修复流程施工作业,避免出现遗留问题,为船舶安全和船东利益负责,为自身品牌和业界口碑负责。
船舶及管理公司
船舶管理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船舶本质安全为宗旨合理安排厂修周期和时间,提供充足岸基支持;对于厂修项目较多和涉及航行安全的重要维修项目,视情增派岸基技术岗位人员到船协助调试与验收;船员在船舶厂修完工确认前,应对所有厂修项目做好检查交接,开航前做好检查与试验,开航后对关键设备运行工况加强巡查,做好持续跟踪监控,遇有疑点或问题及时向公司、船厂、检验机构等反馈沟通。
船舶检验机构
船舶出厂前的检验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至关重要,如发现船舶存在遗留问题和缺陷,也具备最佳的整改时机和维修条件,尤其是直接关乎航行安全的机电设备及系统更需要重点关注。因而,船舶检验机构应不断提升验船师的专业水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好船舶检验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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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监管一处、沙角海事处
审核 | 黄树兴
编辑 | 马汝涛
编审 | 苏恒、袁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