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建议!市监局如何查处商品过度包装案件?

   发布日期:2024-05-07 02:38: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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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商品过度包装案件该如何查处,市监局开展的治理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小编近日收到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俊新《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投稿文章,对该局商品过度包装案件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不足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关的工作建议,总结到位、相关认识深刻,对实践中各地市监局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为推动简约绿色消费理念,营造全社会“理性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新风尚,大足局多措并举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并统筹开展了月饼、粽子、粮食等商品过度包装整治工作。

阅读指南

1.大足区市监局商品过度包装案件治理成效

2.大足区市监局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案件的三大经验做法

3.如何建立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4.大足区市监局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案件存在的问题

5.关于商品过度包装案件治理工作的三大建议

大足区市监局商品过度包装案件治理成效

该工作开展以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3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1000余户次,发布全区经营主体抵制过度包装倡议书1次,下发责改9份,移交外省市案件线索4条,共清理下架过度包装茶叶110余种。

大足区市监局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案件的三大经验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该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相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依托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协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社等单位召开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该项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行业治理,共同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营造“齐抓共管、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多渠道标准宣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该局以“践行绿色低碳消费”为主题,结合食品、计量日常监管工作,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上门宣贯,积极引导商家履行限制过度包装的义务,倡导消费者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向相关经营者积极宣贯解读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和要求,指导销售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包装有度”等工具对销售的茶叶等进行自查自检,增强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营造社会大众共同参与制止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摸清多业态行业底数,确保治理取得实效。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春茶即将上市节点,加强对全区4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酒楼饭店、重百、永辉等大型商超等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打造了绿色消费、放心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

如何建立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协作会议机制。以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为基础,构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协调各单位召开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该项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行业治理,共同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营造“齐抓共管、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信息通报机制。依托各部门执法力量,以整治茶叶过度包装为基础,构建商品过度包装信息通报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充分发挥“人多力量大”作用,“全领域”覆盖各个行业、“全链条”覆盖各个环节、“全方位”覆盖各个人群,宣传、引导、动员、惩治过度包装行为。

三是构建执法联动机制。成立联合检查组,在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重点地段,针对茶叶、粽子、月饼等重点商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内的商圈、超市、批发商、专营店等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给过度包装留下“死角”。

大足区市监局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引导还需加强。过度包装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从大足局移送外地的线索,部分地区生产厂家仍不知道什么是过度包装、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如何避免过度包装。目前,大足局已为3个外地厂家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远程为其解答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7次。

二是执法手段略显不足。当前,基层除用基础手段判断外,基本没有更好的手段判断是否存在过度包装,虽然在执法、普法中广泛使用“包装有度”微信小程序大大提高了效能,但仍会对如“包装外膜厚度是否达标”“不规则形状包装判断体积”等问题束手无策。

三是违法行为愈加隐蔽。经过长达一年的专项治理,销售商普遍意识到过度包装存在的问题,因传统观念上“人情客礼”观念束缚,消费者普遍觉得“包装小了,面子少了”,导致销售者将过度包装商品的销售转入“地下”,对我国绿色发展带来了阻碍。

关于商品过度包装案件治理工作的三大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思想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过度包装商品的良好氛围。建议各级相关部门,在自身领域内,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摒弃传统“糟粕”观念,提倡文明新风,让社会各界达成抵制过度包装思想共识,从根源上斩断过度包装“根源”。

二是进一步强化研判手段,配齐相关执法设备,提升全系统核查处置过度包装行为的能力基础。建议从长远角度,结合“星级市场监管所”创建工作,为基层执法力量配备一定快检检测手段。同时,从国家层面设计更有公信力,且便于执法人员、企业、经销商、消费者操作、使用、判断的应用程序。

三是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发挥全视域统筹收集过度包装线索的渠道优势。统筹各部门执法力量,将过度包装有奖举报纳入政府激励措施,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斩断过度包装地下市场利益链,“全领域”“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各种商品的过度包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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