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商用车外购件包装技术规范V4.0(发布)

   发布日期:2024-05-10 06:03: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0    评论:0    

目 录

第一章目标与适用范围

第二章术语

第三章原则

3.1一般包装原则

3.2上线/翻包包装

3.3仓库/运输/原包装包装

第四章包装设计制造要求

4.1金属工位器具制造要求

4.2塑料箱设计要求

4.3托盘设计要求

4.4纸箱包装要求

4.5单元纸箱包装要求

4.6木箱包装要求

第五章零件标签及包装编号

5.1零件标签要求

5.2专用工位器具编号规范

第六章包装配置进度及审核

5.1包装配置

5.2时间进度要求

5.3包装配置流程

第七章项目管理及沟通

第一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本标准旨在规范上汽商用车无锡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无锡”)物流零部件所有包装器具的设计标准、制造、送货包装要求,以达到降低运输成本、仓储成本 、设计及改造优化成本的目的。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上汽无锡的所有新项目、所有外购零件供应商及自制件工位器具制造商。在现有生产线上增加产品,采用新旧并举,逐步淘汰老标准。对于其它特殊要求而设计的包装器具,可经评审会同意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第二章.术语

包装: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包装,可以是铁架、铁箱、网格笼、塑料箱、塑料盘、塑料袋、木箱、纸箱等。前五种通常也称作工位器具。

标准工位器具:无具体针对产品,可用于存放多种产品的工位器具

专用工位器具:针对具体产品设计,只能存放该产品的工位器具

第三章 包装设计的原则

3.1 一般包装原则

3.1.1 外购件包装成本纳入零部件采购成本,运输包装、上线包装由件零部件供应商购置。

3.1.2 上汽无锡物流部负责发布包装设计的技术要求,并指定或推荐外购件包装制作供应商。

3.1.3 尽可能采用适合循环周转的包装,尽量减少一次性衬垫在包装中的使用(在特殊情况下,方可以考虑采用一次性包装,一次性包装的材料必须为符合环保要求并可回收处理的材料)。

3.1.4 包装必须符合上线要求并提供足够的保护来确保零件免于损伤,且具有高容积率。

3.1.5 包装必须具有一定的坚固性、稳定性、耐用性,尽量采用通用型、系列化的包装。

3.1.6 尽可能采用能够直接上线的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在储运和使用中的环节。

3.1.7 要具备有堆垛条件,能方便地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便于叠放。

3.1.8 便于操作人员的取放产品和叉车或液压车搬运。

3.1.9 操作简便,使用过程中不会损害人员职业安全和健康。

3.1.10 包装外面必须要有清楚的标识,便于识别。

3.1.11 尽量使用标准包装尺寸,特殊包装尺寸必须符合系列尺寸,其尺寸应符合线旁尺寸和卡车配置尺寸标准,并可叠放。

3.1.12 使用非金属类包装使用时必须与托盘(铲板)配套使用,堆放时不得超过托盘和铲板的尺寸,以便于机械操作。铲板上需印有供应商名称。

3.1.13 包装必须满足客户的要求。且在涉及司标、名称时必须符合无锡商用车管理规定。

3.1.14 供货商负责包装的制作、更新、清洗、日常维护、维修和标签整理等。

3.1.15 包装设计的六大原则为安全、质量、标准化、人机工程、成本、绿色包装

3.1.16 上汽无锡物流部负责对包装的认可和确认。供应商支持我方的包装设计、开发、测试及更改。

3.2 上线/翻箱包装

3.2.1 上线包装:指供应商物料最终交付工厂上线装配时包装状态,原则上为可循环包装(专用料架、金属箱、塑料箱等),如需使用一次性包装须经商用车物流部书面认可。

3.2.2 上线必须考虑其使用环境(防火、防爆、耐高温等因素)。

3.2.3 必须考虑线旁对包装外形尺寸的约束,满足工位旁放置的要求。

3.2.4 杜绝使用一次性包装物(如纸箱、木箱等),以减少生产现场非生产用品的堆放。

3.2.5 不应该出现现场操作时因过度包装引起的复杂动作。

3.2.6 必须考虑包装数量是否能满足物流拉动频次要求,采用适合的包装。

3.2.7 能够有效避免取放产品时损坏零件,而且要求高容积率。

3.2.8 当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实现叉车或液压车运输,需要手工搬运时,则包装连同产品的总重量不应超过 15 公斤,特殊情况不应超过 18 公斤。

3.2.9 操作简便、安全,便于人工或铲车搬运,便于使用人员取件。

3.2.10 进入 RDC 后物料翻箱的上线包装需配置脚轮、托挂钩、地刹等,较重零件、易碎零件经过商用车同意可不带脚轮等。

3.3 仓库/运输/原包装

3.3.1 运输/储存包装(原包装):指供应商长途运输不直送工厂,先送达商用车厂外 RDC 仓库需翻箱的物料包装,可以采用一次性包装方式,需满足 RDC 仓库装卸要求、仓储要求。

3.3.2 尽量采用与上线产品相同的包装方式。

3.3.3 具有高容积率。便于清点。

3.3.4 标识清楚,便于识别。

3.3.5 便于操作人员的取放产品和叉车或液压车搬运。

3.3.6 在搬运、运输、存储过程中需要满足产品防潮、防锈、防尘、抗震、防磕碰伤等质量要求。

3.3.7 能方便地放置在规定的库位或车厢内,便于叠放。

3.3.8 要具备有堆垛条件。

3.3.9 使用过程中不会损害人员职业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 包装设计制造要求

4.1 金属工位器具制造要求

4.1.1 一般要求

(1)金属工位器具运输均采用叉车或液压车运输。无特殊要求情况下,底部框架结构为井字形。两对面的铲脚孔中间的上方处必须有方管或者网格,以避免叉车的铲脚向上碰到产品。

(2)运输时锁紧机构不得失效,产品不会跳落或产生磕碰伤现象。

(3)产品之间要有隔离,有效保护产品。

(4)定位处和锁紧处必须避开产品的已加工表面。

(5)操作简便,使用安全。

(6)除特殊情况外,工位器具最高取件位置不高于 1.10 米,最低取件位置不低于 0.50 米。

(7)如需采用翻盖式结构,必须采用带自锁的气弹簧。

(8)带轮子的料架必须装有保险撑脚(一般是 30 或 40 方管),距离地面 30mm,必须安装地刹器。

(9)插销、铰链、轮子、气弹簧、地刹器等零部件要采用标准件及通用件。

(10)金属工位器具在满载荷静止状态下至少可以叠放 4 层,在满载荷运动状态下至少可以叠放 2 层。

(11)应按照通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图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上汽商用车物流标准)、本包装规范和其它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工位器具的制造和验收。

4.1.2 颜色要求

(1)供应商工位器具面漆为 RAL5015 天蓝

(2)供应商工位器具标识字为白色

4.1.3 材料要求

(1)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性能要求的材料。

(2)脚轮采用支架上带科顺标识的聚氨酯防震脚轮或等同于科顺 6 系列的技术要求。

(3)主体框架材料优先考虑:方管 40×40×3mm-GB3094-82 或方管 50×50×3mm-GB3094-82,层板采用 25×25×2.5 方管

4.1.4 结构要求

金属工位器具的基本结构由本体(立柱、底座、铲脚、框架、箱体等)、定位和夹紧机构(衬垫、支承、定位元件、锁紧装置等)、其它部分(气弹簧、固定轮、转向轮、地刹器等)组成。

具体制造结构如下:

(1)主要包装结构介绍

① 总装车间:按使用工段分类,可分成底盘、发动机工段:底盘、发动机工段侧重的是定位压紧的可靠性,料架的强度内饰工段:内饰工段侧重的是零件装饰面的保护、料架的轻量化

A.总装料架式样例如:

B.总装料架特点:                                       

B-1 例:底盘、发动机工段的料架
常用结构:平台式、层格式、吊挂式、箱式。
代表性料架:发动机、发电机、排气消声器、悬架等
结构:由于零件多数较重,要求料架的强度要高。故料架多为 50 方管做成的料架本体,以提高料架的整体强度和刚性。定位件的材料强度要求也较高,多用钢材、塑料、橡胶做支撑件的材料。
特点:由于零部件的外形较复杂,而料架上的定位点多选择在零部件的特定局部定位,故造成定位点的要求较高,且空间尺寸不好选取,如三元催化、悬架料架、发动机等。零件保护重点是防止撞击性损伤。
B-2 例:内饰工段料架
常用结构:吊袋式、蜂窝式、层格式。
代表性料架:手动变速杆,空调箱 等
结构:由于零件较轻。故在保证结构强度的要求下,尽可能减少料架的整体重量。目前多用 40 方管制作料架本体。
特点:由于内饰零件在汽车内部有装饰性功能,故对零件的保护,侧重于防止划伤、拉毛。因此料架多进行了软化或加了衬垫。如空调箱、有些料架还有定位要求(如冷凝器)
附加:对于总装需要布质材料的包装,布质要求:A.外部颜色同包装面漆颜色:为 RAL5015 浅蓝。B.材料要求为柔性 PVC 基布。C.对表面要求较高的零件,如面板、灯总成等,需要加内衬。内衬颜色为 F-328米黄色材质布料。
② 车身车间:按使用工段分类,可分成
A 类零件料架
层格式
蜂窝式
平台式
箱式
特点:对于 A 类零件料架,不允许使所保护的零件有任何的划伤以及凹坑、麻点等缺陷,因为这些缺陷在以后的工序中是无法修复的。
实例:侧围外板及总成料架、引擎盖外板及总成料架、车门外板及总成料架、顶盖外板及总成料架
设计要求:在料架两个零件之间不允许接触,不允许塑性变形。
B 类零件料架
特点:对于 B 类零件料架,所保护的零件不允许有麻点、凹坑。
实例:各种内板料架(仪表板示意图)
设计要求:在料架上两零件之间允许接触。当应控制零件总量,不能使零件本身产生影响装配的塑性变形。
C 类零件料架
特点:要求一般
实例:前后底板料架 (图示:后底板)
设计要求:应控制零件总量,不能使零件本身产生影响装配的塑性变形。
(2)料架料箱结构
① 立柱和底盘材料、结构标准化汇总表
③ 立柱结构
A 材料标准
A-1 独立式立柱,零件重量>150kg,立柱方管用 50X50X4。
A-2 悬臂式定位料架,零件重量>150kg,立柱方管用 50X50X3mm,定位支撑臂和立柱采用 50X50X4 方管,并加强连接处。
A-3 底盘托架式料架,零件重量>250kg,底盘全部采用 50X50X3 方管。
B 立柱分为固定立柱和可折叠立柱
B-1 固定立柱:立柱和料架本体焊接在一起,刚性较好,立柱由立柱方管和定位头组成。标准定位头在方管下面(特殊情况除外)
B-2 可折叠立柱:当料架在运输返回时需折叠以节约空间或线旁取件要求折叠立柱时,采用此结构。
可折叠立柱由立柱方管、定位头、立柱包角、楔形定位键等组成。定位头在方管下面。料架底盘铲板结构形式为 135 度角,与立柱之间有 15mm 的间隙,防止叠放干涉。
B-3 料架底盘尺寸≤1000mm 的铲板结构形式为 90 度,与立柱之间有 15mm 的间隙

C 立柱定位块形式

C-1 金属箱定位块:为 LMB1-XDWK40 定位块,堆码重合高度 35mm
C-2 料架定位块:见下表
④ 底盘铲孔(不适应于带脚轮料架)
A 铲孔封板
A-1 一般料架取消铲孔封板
A-2 自制冲压件料架保留铲孔封板
A-3 重载料架(载重≥600kg)的保留铲孔封板
A-4 折叠料架堆码上车铲运重量≥800kg 保留铲孔封板
A-5 底盘长边≥1800mm 的保留中间的铲孔封板
A-6 承载较重、对零件质量要求较高的料架需要采用封闭封板铲孔
A-7 底盘除铲孔为开口外,周围四侧其他空间均须封闭(即底盘四周只留八个铲孔)
图示如下:
B 铲孔规格
B-1 通常总装和车身料架的铲孔间距 500mm,动力总成料架铲孔间距 300mm
B-2 通常料架四面铲孔,铲孔宽度 230mm
B-3 铲孔一般高度 78/80mm,极限高度 58/60mm(分别配合 12/10 扁钢)
B-4 底盘长边≥2700mm 的铲孔宽度 300mm、高度 98mm(按照《GB/T5183-2005 叉车货叉尺寸》中最大横截面尺寸 200mm 宽、90mm 高)
B-5 对承载较重的料架,铲孔两侧须有立柱支撑底盘上下部。
⑤脚轮、地刹、托挂钩技术(仅进入 RDC/VMI 市内短驳运输物料料架适应)
A.脚轮标准
(1)选用避震轮(不带地刹);轮面材料优先选用聚氨脂;单轮载重分中载型≥300kg、重载型≥700kg、超重载型≥900kg,按需求选用,以三轮负荷为准。
(2)常用中载型脚轮采用 150 轮径的弹簧脚轮,单轮承重≥300kg,高 200mm,安装板孔距 129*74mm,配螺栓 M12。
(3)采用科顺 6 系列脚轮或满足同等使用质量脚轮品牌(需物流评审认可)
(4)脚轮安装位置不能与对应料架铲孔干涉,不能与底盘上的管子、板干涉,满足堆叠要求。
B. 地刹器应用标准
B-1 安装地刹器原则 :
①取料时人需上料架会造成料架移动有安全隐患的加地刹器(对于料架重量大于 300Kg 的不加地刹器,特殊情况需评估);
②车身车间料架稍有移动会有安全隐患,所以全部加地刹器;
③在高平台上(≥300mm)取件,如取料时料架稍有移动会失稳,有安全隐患,所以全部加地刹器。
B-2 地刹器型号
B-3 托挂钩:
(1)托柄图号和名称:
TG500 托柄 500,形状见图 1;
TG700 托柄 700,形状见图 2;
(2)TG500 托柄 500 应用于边长≤1200mm 的 Dolly,最小转弯角度约 80 度;如果放 1680mm 长度的料架,最小转弯角度约 55 度,见图 3;
(3)TG700 托柄 700 应用于边长>1200~2000 mm 的 Dolly,最小转弯角度约 55 度,见图 4。
(4)边长>2000 mm 的 Dolly 另行设计托柄,以满足最小转弯角度 55 度的要求。
(5)各厂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辅助功能,如水平限位等
B-4 挂钩标准
(1) 托柄图号和名称:
TA-C 托钩 C,形状见图 1;
TA-M 托钩 M,形状见图 2;
(3)一般料箱结构
① 一般料箱通常是指通用料箱,即可以装不同种类零件的料箱。也有专用料箱,即指只能装载一种零件的料箱。
② 只有在不适用标准周转塑料箱时才考虑使用标准金属料箱。一般料箱都不需要带脚轮、托柄、挂钩等。其自身重量较重,需用 Dolly 拖动。
③ 一般料箱要求可以折叠和临侧取料。非折叠式主要是指非运输料箱,即在工厂内部或车间内部运输使用,折叠式运输料箱主要指用于长途运输的料箱。如图所示。
④上汽商用车工厂外购件供应商料箱均要求可折叠,且料箱底部需要有漏水空。折叠式临侧双开门如下图,要求主取料侧为长度方向侧 A,另一开门侧为宽度方向副取料侧,在主取料侧左侧 B。
非折叠式两侧开门料箱(厂内) 折叠式料箱 折叠式临侧双开门料箱 漏水孔
4.1.5 尺寸要求
(1)一般产品使用标准包装尺寸,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工位器具可以参照非标尺寸。有系列尺寸之外需求的零件,按照产品实际情况设计,但需要得到主机厂物流的认可,得到认可后可作调整。
(2)除特殊情况外,专用工位器具最高取件位置不高于 1.70 米,最低取件位置不低于 0.45 米。
(3)所有金属工位器具与流水线垂直方向宽度不得大于 2 米(主机厂线边物料区宽度 2M)。
(4) 金属专用料架尺寸(带轮料架尺寸可灵活处理)
4.1.6 标识要求
(1)字体、字体高度:
① 字体:黑体,加粗。
② 字体高度:50 方管字体高度为 40mm,40 方管字体高度为 30mm,所有字体间距按标准设定为准。
(2)右件标识:
①右件料架自顶部(定位块除外)向下 50mm 范围内,四周喷涂大红色漆。
(3)字体喷涂位置
① 料架字体喷涂位置
1.料架号:
在料架左前、右后对角线的两根垂直钢管上,有 4 处料架号标识。每根垂直钢管外侧 2 处,自料架顶部向下 100mm 开始(不包括定位块),进行标识喷涂,标上料架号码,标识为竖直字体,其中短划线仍为水平位置(如 WXPS-1RO-001),标识为竖直字体,其中短划线仍为水平位置。
2.料架名称
在料架的水平钢管上,沿料架外侧有 4 处料架名称标识喷漆,自料架左侧向右 150mm 进行标识喷漆,标上料架中文名称,注明左或右,有上部横杆的均喷于上部,其余喷于底层横杆
3.制造年份及流水号
制造年份及流水号是由“工位器具制造商代号+制造年份+流水号”组成,在料架底部的左后、右前对角线的两根水平钢管上,有 2 处供应商流水号标识。自料架左侧 150mm 向右进行供应商流水号标识喷漆(如H10-001)
4.返回地
在料架底座的水平钢管上,料架前后外侧有 2 处返回地标识,自料架右侧 150mm 向左进行标识喷涂。喷涂返回地名称“返回地:XXX”
5、包装数量
在料架右前、左后对角线的两根垂直钢管上,自料架顶部向下 100mm 开始(不包括定位块)有 2 处包装数量标识
②立柱可折叠料架字体喷涂位置
1.料架号
在料架左前、右后对角线的两根垂直钢管上,有 4 处料架号标识。每根垂直钢管外侧 2 处,自料架顶部向下 100mm 开始(不包括定位块),进行标识喷涂,标上料架号码(如 WXPS-1RO-001),标识为竖直字体,其中短划线仍为水平位置。
2.料架名称:
在料架底座的水平钢管上,沿料架外侧有 4 处料架名称标识,自料架左侧包角最右端向右 50mm 开始进行标识喷涂,喷涂料架中文名称,左右件料架注明“左XXX”或“右XXX”。
3.制造年份及流水号
制造年份及流水号是由“工位器具制造商代号+制造年份+流水号”组成,在料架底部的左后、右前对角线的两根水平钢管上,有 2 处供应商流水号标识。自料架左侧 150mm 向右进行供应商流水号标识喷漆(如H10-001)
4.处返回地(当图纸上有要求时)
在料架底座的水平钢管上,料架前后外侧有 2 处返回地标识,自料架右侧包角最左端向左 50mm 开始进行标识喷涂。喷涂返回地名称“返回地:XXX”。
5、包装数量
在料架右前、左后对角线的两根垂直钢管上,自料架顶部向下 100mm 开始(不包括定位块)有 2 处包装数量标识
③金属料箱字体、标签框喷涂位置
1.料箱号
在料箱左前、右后对角线的两根垂直钢管上,有 4 处料箱号标识。每根垂直钢管外侧 2 处,自立柱顶部向下 100mm 开始,进行标识喷涂,标上料箱号码(如 B0911),标识为竖直字体。另两处在底部横梁处对角分布),自左端包角最右端向右 50mm 开始进行标识喷涂。
2. 制造年份及流水号
制造年份及流水号是由“工位器具制造商代号+制造年份+流水号”组成,在料箱右前、左后对角线的另两根垂直钢管上,有 2 处流水号标识。每根垂直钢管外侧 2 处,自料架左侧 150mm 向右进行供应商流水号标识喷漆(如 H10-001)
3.返回地(当图纸上有要求时)
在料架底部横梁有 2 处返回地标识。自右包角最左端向左 50mm 开始进行标识喷涂,喷涂返回地名称“返回地:XXX”。
4.标签框
在料箱长边右上方外侧板上,有 2 处标签框。距离为距右端外侧 150mm, 距门顶端 100mm。标签框为高 130mm、宽 150mm 的矩形,框线宽为 10mm,线框内喷“贴标签处”,字体为宋体,字高 25mm
5.折叠顺序号
在料箱各门的上方喷折叠顺序号,后门喷“① ”,前门喷“ ② ”,右侧门喷“ ③”,左侧门喷“ ④ ”。位于板面中上部,距离顶端 100mm 处。
(4)字体喷涂说明
①料架号:根据工位器具编号规则制定(详细见“专用工位器具编号规则”)
②料架名称:等同零件名称,注意左右件喷涂
③制造年份及流水号:由工位器具制造商代号+制造年份代号+流水号三部分组成。
A.制造商代号如下:
B.制造年份代号:从 2010 年计,以年份后两位计入。如 2010 年制造年份代号即 10,2011 年制造年份代号为 11.
C.流水号:同一种零件制造流水顺序号。
④返回地:料架最终返回地,用中文简称,多为供应商公司中文简称。
⑤包装数量:料架可以方式零件数量,此标示只有专用料架有。
⑥标签框:采用贴板形式,标签黏贴与贴板上。
⑦料箱号:指通用型金属箱编号,规则如下:如 B1462 表示 1460*1100 尺寸的折叠两侧开门通用料箱
B2253 表示 2250*1960 尺寸的不折叠两侧开门通用料箱
(5)料架贴板
料架上必须安装标签贴板、排序贴板或标牌,供张贴汽车零件的标签:
①各贴板外平面与料架外平面的距离为 15mm(内移),以不出立柱为准,如图Ⅰ
②料架的标签贴板位置如图 II
③上述位置不适合装贴板的,允许另行协商设置
④贴板规格:高 130mm、宽 150mm
4.1.7 机加工要求
(1)尺寸偏差、对角线偏差见表 6 和表 7。
(2)零件上不允许有飞边、毛刺和裂纹。图纸上无特殊规定时,机加工件必须倒角或去毛刺,按内外角 R0.5-1 进行。冲压件必须去毛刺。
(3)剪板下料的钢板,不允许有较大的反边和毛刺:钢板厚度 0.8-2mm,毛刺不允许超过 0.5mm;厚度 2.5-5mm,毛刺不允许超过 0.8mm;厚度 6-12mm,毛刺不允许超过 1mm。当毛刺影响后续加工时,应去除毛刺再进行后续加工。
(4)重型钢板网的菱形长对角线方向必须与料架取件一侧平行。
4.1.8 焊接要求
(1)焊前应做好焊接件的清理工作,用喷砂或其它机械方法去除焊接件表面的铁锈、油污、液体、气割熔渣及毛刺等。
(2)焊缝要平整,不得有烧穿、假焊、脱焊等缺陷,焊接后不允许有明显变形。
(3)焊后应清理焊缝,焊接处表面不允许有熔液、油垢、焊渣、飞溅物等。打磨接口要平直圆滑。
(4)如果折边件与其他金属件在焊接时圆弧处发生干涉,如无特定要求,应当打磨其他金属件以贴合折边件的圆弧。
(5)图纸中未规定焊接方法时,可用手工电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6)图纸中未注明的焊缝,其长度≤50mm 时,均采用连续贴角焊缝,焊缝高度为两连接件中较小厚度的 0.8。所有连续焊必须内外侧(管材的内孔等处无法焊接的除外)连续焊接,接口要平齐。
(7)图纸中未注明的焊缝,其长度>50mm 时,采用断续焊缝,断续焊缝的长度、间距按表 5 规定。
4.1.10 装配要求
(1)进行总装配的零部件、标准件、外购件、外协件应该是经过检验或确认合格的件。
(2)所有联接件、紧固件必须联接可靠,不得松脱。
(3)活动联接必须转动灵活,无卡滞;图纸未规定润滑要求的,轴与轴套转动处须加注清洁润滑脂。
(4)铆接件应牢固、可靠,铆钉头与装配件表面应贴合紧密,其局部间隙不得大于 0.05mm,所有铆钉应无歪斜、压伤、松动和头部残缺等现象。
(5)凡有粘结要求的,粘结前必须采用机械(或物理、化学)的方法,对被粘结的金属(或非金属)表面进行除锈、除污、除油,达到规定的要求后才能进行粘结。
(6)未注明的衬垫的要求:
①加工表面应该光滑,与存放产品表面接触妥贴。
②粘结件拼接装配,应平整服贴,胶粘剂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保证有足够的粘接强度。一般还要加上铆钉,铆钉不得与产品接触。如果粘结件太松软,而铆钉头又过于小,则需要放垫圈。
③与产品接触的外表面不允许有可能损伤零件的硬物。
④硬塑料、硬橡胶件锐边应倒钝。软塑料、软胶皮、革、绒布、纸板件轮廓边需要剪直剪齐,不得有明显毛边。
4.1.11 油漆喷涂技术要求
(1)图纸未规定喷涂油漆要求时,除了非金属件、镀层件外,均按本技术要求喷涂油漆。
(2)对图纸规定不允许喷涂漆的部位和非金属件、镀层件,在喷涂漆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喷涂油漆前用机械方法对焊接结构件及需要喷涂漆的零件、部件的暴露面进行清理,去除所有焊渣、锈迹、油污及其他杂物,局部填腻子并砂平。
(4)图纸未规定喷涂漆的次数时,一般喷涂底漆一遍,面漆二遍,底漆厚度为 35μ m~60μ m, 涂层总厚度为 80~120μ m。
(5)必须等第一遍漆干燥后,才能涂第二遍漆。
(6)装配后无法喷涂时,必须在装配前喷涂。
(7)焊接结构件底漆在清理后应及时喷漆。
(8)各种标识喷涂油漆应在最后一遍面漆喷涂以后进行。
(9)所有漆层应平整光洁,无色差。
(10)所有漆层不允许有气泡、皱皮、脱漆、露底、污痕、挂流等缺陷。
(11)图纸未规定喷涂的油漆品牌时,底漆为飞虎牌醇酸防锈漆,颜色为铁锈色。
4.2.1 颜色要求
(1)供应商塑料箱颜色为 RAL5005 深蓝
(2)供应商塑料箱标识颜色为白色
4.2.2 强度要求
(1)空箱从 4 米高度自由跌落至硬地无结构变形、裂痕。
(2)保证在装满产品时箱体无结构变形、裂痕。
(3)保证正常使用至少 5 年后仍能够满足上述两项要求。
4.2.3 尺寸要求
(1)箱口形状为矩形。除特殊情况外,箱口大小以方便单人双手提起为标准。
(2)除特殊情况外,不同规格塑料箱成倍数关系,包装产品后能够相互叠放。
(3)不同规格塑料箱高度成倍数关系。
(4)价值较大,易损坏零件需配置衬垫。如上图式样。

4.2.4 装箱要求

(1)满箱毛重不超过 15 公斤,特殊情况下不超过 18 公斤。(P0 板箱除外)
(2)对于有特殊防尘要求的零部件需选用有盖塑料箱
(3)运输时候必须和托盘(或铲板)配套使用。(P0 板箱除外)
(4)尽可能采用标准塑料箱。对于特殊产品,可以考虑设计特殊规格的塑料箱,但必须要有把手。
(5)当零件采用 P0 板箱时需保证零件方便取货。当板箱此时作为专用工位器具使用时,包装编号请见 4.9“专用工位器具编号”。当板箱此时作为通用工位器具使用时,包装编号即 P0。
(6)总装零件尽量不使用金属箱,在总装零件既可以用金属料箱又可以用塑料板箱 P0 的情况下,使
用塑料板箱 P0。
4.2.5 标识要求
(1)每箱两个对角面正中各贴一张零件/包装标签,另两面制作供应商名称标识,位置如下图
(2)供应商塑料箱另外两个对角面制作供应商名称/简称标识
① 字体:黑体,加粗。
② 字体高度:高度为 40mm,所有字体间距按标准设定为准。
4.3 托盘设计要求
4.3.1 颜色要求
(1)塑料托盘颜色要求
①供应商塑料铲板颜色为 RAL5015 浅蓝
②供应商塑料铲板标识颜色为白色
(2)木托盘颜色要求
①铲板颜色为木质原色。
②如有需要,铲板标识颜色为 RAL9005 纯黑
4.3.2 强度要求
(1)塑料托盘
①一般采用高密聚聚乙稀(HDPE)材料。
②从 2 米高度自由跌落至硬地无结构变形、裂痕
③保证在静载 4000 公斤、动载 1200 公斤、货架承载 800 公斤时铲板无结构变形、裂痕
④保证正常使用至少 5 年后仍能够满足上述要求

(2)木托盘

①保证在装载产品和搬运时铲板无结构变形、断裂。
4.3.3 尺寸要求

4.3.4 结构要求

(1)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产品设计专用铲板
(2)当产品无其他硬质外包装,并在铲板上分层堆放时,需使用衬垫将零件分隔开,推荐使用塑料吸塑衬垫。
(3)铲板四侧带铲孔
4.3.5 托盘打包要求
(1)料箱摆放
①将料箱整齐平整的摆放在托盘的中心位置,禁止料箱露出托盘边缘
②摆放时,必须重零件在下,轻零件在上,同时整个托盘上零件重量必须均布,避免铲运时托盘倾斜
③摆放时必须大箱在下,小箱在上,同时避免从上到下全部是 A 箱、B 箱或 C 箱等小箱的结构
(2)托盘打包
①塑料天地盖打包
A.M1210 塑料天地盖自带打包带,拉出打包带扣上相应的搭扣即可
B.P120A/B 需要采用丙纶打包带:
将打包带从托盘底部穿过,并从下到上、从前到后将上下托盘打包成一体,打包时必须做到 4 向 4 条打包成“#”字形结构
②木托盘打包
A.缠绕膜打包方式
用缠绕膜在托盘底部固定,将摆放好的托盘单元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包扎好,并确保同一部位至少有 2 层缠绕膜包扎
B.打包带打包方式
将打包带从托盘底部穿过,并从下到上、从前到后将托盘上的料箱及托盘打包成一体,打包时必须做到 4 向 4 条打包成“#”字形结构

4.3.6 标识要求

(1)如无特殊要求,必须在四面注明供应商全称或简称、铲板编号并粘贴铲板的包装标签(如下图)
4.3.7 使用要求
(1)所有木质铲板均作一次性使用,不做周转使用
(2)上汽商用车工厂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木托盘送货方式。
4.4 纸箱包装要求
4.4.1 适应范围:进入 RDC 长途运输物料;供应商距离远,供货品种少,零件轻小,包装数量大;
4.4.2 颜色要求
(1)外箱底色为暗黄色或棕色
4.4.3 强度要求
(1)材料要求使用采用 A 级、B 级瓦楞箱纸板,技术要求按 GB-13024-91 执行。
(2)瓦楞层数要求:
承重低于 5KG 的,要求采用三层瓦楞纸板(面纸、中间垫纸,瓦楞芯纸)超过 5KG 的,要求使用双瓦楞纸板,共 5 层
4.4.4 尺寸要求
(1)对于一般产品,尽量使用标准纸箱。对于特殊产品,可以使用专用纸箱。
(2)除带有铲板的单元包装纸箱外,纸箱大小以方便单人双手提起为标准。
(3)进入 RDC 翻箱纸箱尺寸一般不超过 1200×1000×1200(mm×mm×mm),直接送货至工厂上线纸箱尺寸一般不超过 400×300×280(mm×mm×mm)
4.4.5 装箱要求
(1)一般产品应尽量使用周转箱包装。在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周转箱时才允许使用纸箱包装。
包装标签铲板编号供应商名称/简称
(2)除带有托盘/铲板的单元纸箱包装外,满箱毛重不超过 10 公斤
(3)在零件可以使用多种纸箱装箱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规格最小的、装箱量在 12 件以上的纸箱。特殊情况下,根据零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包装箱。
(4)所使用的纸箱外箱、衬板、隔档均作一次性使用,不作周转使用。
(5)不得将不同的产品包装在相同的纸箱当中,一个纸箱内只允许包装同一图号的产品。
(6)纸箱包装一般要求能叠放三层,底层的包装不会变形、坍塌。
(7)纸箱口必须用封箱带封口。装载时,必须用塑料绳或塑料拉伸或收缩包裹带来进行保护。在任何情况下,金属绳、铁钉、装订钉是不被允许使用的。
(8)纸箱外尺寸视产品而定,除了特殊情况,尽可能采用 ISO-标准尺寸纸箱(见表 12),最大外尺寸(包含铲板)一般不超过 1200×1000×1200(mm×mm×mm)。
(9)在铲板上,纸箱四周不能凸出铲板外。叠放要整齐,上平面要平,不允许金字塔形堆放,便于另
一铲板的叠放。
4.4.6 标识要求
(1)每箱两个对角面右上角各贴一张零件标签。还必须有防雨、防倒放标记。除非特殊情况,纸箱标
识颜色为黑色。
(2)如有需要,储运标志按 GB191-2000 执行。
4.5 单元纸箱包装要求
4.5.1 颜色要求
(1)外箱底色为暗黄色或浅棕色
(2)铲板颜色为木质原色
(3)如有需要,纸箱标识颜色为 RAL9005 纯黑
4.5.2 材料要求
(1)纸箱材料要求使用采用 A 级、B 级瓦楞箱纸板,技术要求按 GB-13024-91 执行。
(2)需配合托盘组成单元化包装结构
(3)所使用的纸箱外箱、衬板、隔档均作一次性使用,不作周转使用。
4.5.3 强度要求
(1)单元包装要求能三层叠放,底层的包装不会坍塌。
4.5.4 尺寸要求
(1)外尺寸(含铲板)最大不超过 1200×1000×1200mm。
(2)标准硬质直方体单元尺寸标准
直方体单元尺寸标准按照“GB/T 15233-1994”,参见下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其它规格。
表 11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3)为了堆层稳妥,平面布置参见图 3-1、图 3-2、图 3-3、图 3-4。
铲板尺寸为:1200×800(mm×mm);纸箱尺寸为:400×200(mm×mm)
(4)ISO-标准尺寸纸箱(IMC)规格
铲板上允许混合装载不同的产品和纸箱,图 4-1 是以相似的单元装载表示了相关联尺寸的纸箱在 ISO-标准尺寸(1120×960)铲板上的装载方法。
IMC 010 IMC 020 IMC 030 IMC 040
(5)ISO-标准尺寸纸箱(IMC)规格见表 5-1。
(6)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其它规格。
4.5.5 标识要求
(1)每箱两个对角面右上角各贴一张零件标签。
(2)如有需要,储运标志按 GB191-2000 执行。
4.5.6 装箱要求
(1)一般产品应尽量使用周转箱包装。在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周转箱时才允许使用纸箱包装单元化。
(2)在零件可以使用多种纸箱装箱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规格最小的、装箱量在 12 件以上的纸箱。特殊情况下,根据零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包装箱。
(3)纸箱外尺寸视产品而定,除了特殊情况,尽可能采用 ISO-标准尺寸纸箱(见表 12),最大外尺寸(包含铲板)一般不超过 1200×1000×1200(mm×mm×mm)。
①纸箱摆放
A.在铲板上,纸箱四周不能凸出铲板外。叠放要整齐,上平面要平,不允许金字塔形堆放,便于另一铲板的叠放。一般要求能叠放三层,底层的包装不会变形、坍塌。
B.摆放时必须重零件在下,轻零件在上,同时整个托盘上零件的重量必须均布,避免铲运时托盘倾斜
C.摆放时必须大箱在下,小箱在上,同时避免从上到下全部是相同规格的纸箱同向堆码的情况出现
D.整个托盘单元的高度不得超过 1.9~2 米(视料箱大小而定)
②纸箱单元打包
A.纸箱单元的打包必须先使用打包带,然后进行缠绕膜打包
B.将打包带从托盘底部穿过,并从下到上、从前到后将托盘上的料箱及托盘打包成一体,打包时必须做到 4 向 4 条打包成“#”字形结构
C.用缠绕膜在托盘底部固定,将摆放好的托盘单元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包扎好,并确保同一部位至少有 2 层缠绕膜包扎

4.6 木箱包装要求

4.6.1 颜色要求
(1)外箱颜色为木质原色。
(2)外箱标识颜色为 RAL9005 纯黑
4.6.2 强度要求
(1)专用木箱需保证能够承受内部产品重量。
(2)标准木箱需保证承受 1500 公斤产品重量。
(3)箱要能满足堆垛要求,要能够承受 1500 公斤的重量。
(4)木箱保证经过海上或陆上运输及多次装卸到达最终目的地后仍然能够保证不变形、不散开。
(5)所有木箱需保证海上和陆上运输与多次装卸到达最终目的地后仍然能够满足上述两项要求
能够有效避免取放产品时损坏零件。
(6)在运输、存储过程中需要满足产品防潮、防锈、防尘、抗震、防磕碰伤等质量要求。
4.6.3 尺寸要求
(1)对于一般产品,尽量使用标准木箱。对于特殊产品,可以使用专用木箱。
(2)木箱外尺寸应当满足运输容器内的限制,是的运输容器的空间利用率尽量高。
4.6.4 装箱要求
(1)木箱仅限于需长时间海运产品使用。
(2)木箱外尺寸应当满足运输容器内的限制,尽量提高运输容器的空间利用率。
(3)对于标准木箱,每个木箱内产品总重不超过 1000 公斤。
(4)对于专用木箱,木箱内产品重量限制按照产品本身特点专门制定。
(5)能够使用标准木箱的产品尽量使用标准木箱。特殊情况下,根据零件具体情况设计专用木箱。
(6)木箱所使用的外箱板、内部衬板、隔档等材料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能够合理和经济处理的,切均作一次性使用,不做周转使用。
(7)木箱须带铲孔,方便作业。

4.6.5 标识要求

(1)每箱两个对角面右上角各贴一张物流标签。 (2)如有需要,储运标志按 GB1912000 执行。
第五章。零件标签及包装编号:
送货外包装必须带标签,否则无法系统收货,易造成物料损失
5.1 零件标签要求:
(1)材质:必须采用不干胶纸张
(2)颜色:白底黑字(JQ NP)

5.1.1 一般要求

(1)所有粘贴型零件标签,应符合无锡商用车标签要求,并粘贴在包装的相临两侧面上角处。
(2)如供应商收到无锡商用车任何包装、送货点更改等信息,应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对标签的更新。
(3)特殊物料送货时需进行特殊标识,如新产品第一次送货等
5.1.2 颜色要求
(1)底色为白色 (2)客户公司标志、表格、文字为黑色
5.1.3 尺寸要求
(1)见图示
5.1.4 标签位置
第六章。包装配置进度及审核                             
6.1 包装配置一般要求
6.1.1 供应商包装配置严格按照上述包装设计制造技术要求执行。特殊情况下,例如以机械手(吊夹具)取放料的,包装工程师会将信息传达零件供应商。
6.1.2 上汽无锡物流部负责对包装各节点的审核确认、变更。
6.1.3 外购件包装成本纳入零部件采购成本,供应商优先选择商用车包装体系供应商,必要情况下由商用车指定。
6.1.4 物流部包装工程师审核供应商投入包装数量及成本,降本增效原则,适当发起零件价格包装报价部分变动,由采购执行零件单价变动。
6.2 时间进度要求
6.2.1 零部件定点后物流部与供应商签订《上海汽车商用车物流协议书》,即启动包装配置工作。
6.2.2 供应商 3 周内完成包装制造商的选择——6 周内完成样架的设计递交与评审(仅指金属类);8周内完成样架制作评审——12 周内完成批量包装制作
6.2.3 总体要求:PPV 造车开始供应商使用正式料架交货
6.3.1 包装工作启动                                    
(1)物流部与供应商签订《上海汽车商用车物流协议书》,即启动包装配置工作。根据包装配置时间进度制定各自二级进度表,确保包装设计、样包装评审、批量评审三个节点按时完成。
(2)供应商及时与商用车指定或推荐包装供应商联系,开展包装设计与制作后续各项事宜。
6.3.2 包装概念、包装设计及确认
(1)供应商参照《上汽商用车外购件包装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根据零件信息(包括零件状态、供货方式等)开始包装概念设计、包装设计工作。
①概念设计:概念设计即对零件性质分析,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如:塑料箱、专用金属料架、标准金属料箱等,是最初级的包装审核工作。
②包装设计:包装设计即在概念设计确定何种包装方式后,对该零件进行的细致的包装设计工作,尤
其是指专用工位器具。待概念设计完成,零件供应商填写完整的《SMCV 外购件包装设计评审单》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将涉及方案提交工厂物流包装工程师,由物流书面确认,直至达到要求。供应商设计方案得到工厂物流认可后开始进行样包装制造工作。
6.3.3 样包装制造及验收
(1)零件供应商在得到包装设计认可后,严格按照包装配置节点,开始样包装的制造工作。在制造过程及时和工厂物流工程师联系,有问题及时解决。
(2)待样包装配置或制造完成后,根据时间节点要求,供应商将样包装发送至无锡工厂,并携带填写好的《SMCV 外购件包装确认单》与物流部包装工程师现场一同评审确认,验收合格签订单据。评审不通过的包装器具,供应商带回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现场评审。
6.3.4 批量包装制作和验收在样包装得到工厂物流认可后,供应商开始包装的批量配置工作。
(1)签订包装确认单后,供应商开始要求包装服务商进行包装配置和制造。
(2)批量配置和制造完成后,供应商需将配置和制造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填写《上汽无锡工厂供应商包装批量统计表》或者其他信息方式递交给包装工程师,包装工程师确认后完成包装关闭工作。
第七章。项目管理及沟通
7.1.在包装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包装进度执行,及时反馈包装工程师需求信息。
7.2 任何包装有关问题,供应商及时向包装工程师报警与寻求支持,致双方达成解决措施与改进方案。
7.3 供应商未按照包装制造技术规范制造包装,未按照要求递交包装确认单,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包装配置工作的,造成零件包装没有及时确认,不能进系统发料的或者包装不符合要求,对物料存储、运输、上线、取件有质量风险的,责任将由零件供应商承担。
7.4 尤其是包装问题造成的零件质量损失,判定料废,由供应商承担。
7.5 在日常生产中,供应商应做好料架料箱的维修和油漆保养工作,维修可以现场进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尽可能短的响应时间。
7.6 供应商及时拉回现场存放的大量空箱,包装工程师发出指令,超过时间的,予以报废处理。
7.7 如零件状态有相应的改变或者有新零件需完成包装确认工作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流包装工程师,如果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包装问题,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将由零件供应商承担。
7.8 上汽商用车和供应商均根据需要,均有权更改原有包装形式和包装数量,供应商更改需递交《SMCV外购件包装变更确认单》申请,经商用车同意方可更改。

  1. 最新测试标准(ISTA-3A中文版)

  2. 汽车零部件来料包装规范-加纸箱

  3. 物流 ESD 管理规范及测试标准

  4. 智慧仓储  十大智慧物流仓储技术

  5. (包装技术) 防潮、防锈

  6. 【包装检测】|国际运输包装的常用试验标准

  7. 【一汽-大众天津基地】5月29-31日-探索汽车行业物流包装的前沿技术-现场观摩学习,欢迎报名参加!

  8. 重要通知:5月 加入我们,深入一汽大众天津工厂,探索物流包装的前沿技术!

  9. 5月15日-17日(上海)智能物流暨智能仓储应用设计与运作管理研修班-参会报名

 
 
更多>同类包装新闻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7-2020  中网互动包装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皖ICP备20008326号-21

工商网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