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完善工程--桂林磨床包装机械厂排污工程等7子项(项目招标编号:2021-SG-01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发布日期:2021-04-14 09:42:52     浏览:109    评论: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SG-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完善工程--桂林磨床包装机械厂排污工程等7子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由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757807.63元(其中:预算价4189788.69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4712.85元,规费110459.5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02594.58元,其他7865.00元),增值税392846.51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854605.59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4712.85元,规费110459.5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02594.58元,其他7865.00元),增值税392846.51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38062.4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8号        

联系方式:苏启文,0773-383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            

联系方式:廖艳来,0773-2899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艳来

电 话:  0773-289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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