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包装检测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10 11:14:23     浏览:92    评论:0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包装检测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包装检测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627- 21QD22813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厚群

项目联系电话:0532-55690202、137089588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黄河东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小茗0532-808858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厚群0532-55690202、13708958882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内容:

1.1综合楼实验室通风改造;对综合实验楼5433平米的区域进行实验室新排风改造。

1.2恒温恒湿实验室建设:将目前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70号的恒温恒湿实验室搬迁改造至黄河东路99号面积110平米的区域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控制价:2466605.37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9月8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

四、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 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联系人:徐小茗          电话(传真):0532-80885808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黄河东路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联系人:谢厚群          电话(传真):0532-55690202、13708958882

地址:青岛市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5室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6.08943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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