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曲靖市太和山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程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5 14:13: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9853    评论:0    
核心提示:编制《曲靖市太和山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程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编制《曲靖市太和山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程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编制《曲靖市太和山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程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H-530300-2019-0195-0101

2.项目内容:委托编制《曲靖市太和山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程实施方案》,通过评审、验收,用于建设曲靖市太和山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程。

3.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已落实。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0.00万元。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与环保工程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投标申请人于2019617日至20196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7.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6271430分,地点为:曲靖市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曲靖市银屯路麒麟区住房和建设局旁)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1)关于小微企业的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对其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址:云南曲靖市北园路

   编:655000

人:马老师

   话:15987400526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江花园小区正门斜对面

   编:655000

人:刘杨

   话:1520874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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