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8 14:06: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4585    评论:0    
核心提示: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受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委托,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单一来源方式,对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委托,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单一来源方式,对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SJKY191101-WRYJC(Z)

3.隶属品目:服务

4.隶属行业:环境保护监测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品目名称 本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预算总价(万元) 主要技术参数
1 服务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 1 2400000.00 240.0 1、项目内容:完成列入《2019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120个排污口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及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必要时增加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监测。2、指标参数:2.1工作要求2.1.1工作时限:对120个排污口全年监测一次,2020年6月底前完成。2.1.2 总体要求:完成监测点位布设、要素监测、形成报告。2.2 承担单位资质能力要求2.2.1 历年承担过冶炼、制药、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工作。2.2.2必须在兰州市有固定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分析,面积1000m2以上,并包含独立的样品交接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测试实验室(提供实验室照片及面积证明材料)。*2.2.3必须具有开展执法监测所需的采样、样品交接、分析测试设备:含采水设备、采气设备、样品保存箱、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蒸馏设施、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用于分析克百威、涕灭威)、可吸附有机卤素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烷基汞测定仪(提供照片)。*2.2.4必须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单位(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2.5必须同时具有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体残留、噪声、振动、电离辐射等9类监测资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2.2.6必须具备水和废水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总有机碳(TOC)和烷基汞、流量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2.2.7必须具备气和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流速、烟温、氧含量、汞、苯并[a]芘、苯系物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2.2.8必须具备土壤中pH 值、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汞、铬、镉、砷、铅、铜、锌、镍、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石油烃、酚类化合物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2.2.9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109个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109项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2.2.10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93个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93项为: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铍、硼、锑、钡、镍、钴、钼、银、铊、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溴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2,4,6-三氯酚、五氯酚、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六氯苯、七氯、2,4-滴、百克威、涕灭威、敌敌畏、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毒死蜱、百菌清、莠去津、草甘膦。2.3监测指标2.3.1水泥厂: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流速、烟温、氧含量及必要的特征污染物(如汞、苯并[a]芘、苯系物等)。2.3.2污水处理厂:废水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流量及必要的特征污染物(如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素、总有机碳等)。2.3.3必要时增加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监测,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4其他要求2.4.1此项工作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二次委托。2.4.2所有出具的数据、报告必须经过三级审核。2.4.3如发现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必须随测随报。

三、项目总预算   240.0万元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唯一供应商: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雁儿湾路225号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比对监测,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技术参数:1、项目内容:完成列入《2019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120个排污口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及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必要时增加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监测。2、指标参数:2.1工作要求2.1.1工作时限:对120个排污口全年监测一次,2020年6月底前完成。2.1.2 总体要求:完成监测点位布设、要素监测、形成报告。2.2 承担单位资质能力要求2.2.1 历年承担过冶炼、制药、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工作。2.2.2必须在兰州市有固定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分析,面积1000m2以上,并包含独立的样品交接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测试实验室(提供实验室照片及面积证明材料)。*2.2.3必须具有开展执法监测所需的采样、样品交接、分析测试设备:含采水设备、采气设备、样品保存箱、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蒸馏设施、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用于分析克百威、涕灭威)、可吸附有机卤素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烷基汞测定仪(提供照片)。*2.2.4必须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单位(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2.5必须同时具有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体残留、噪声、振动、电离辐射等9类监测资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2.2.6必须具备水和废水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总有机碳(TOC)和烷基汞、流量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2.2.7必须具备气和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流速、烟温、氧含量、汞、苯并[a]芘、苯系物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2.2.8必须具备土壤中pH 值、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汞、铬、镉、砷、铅、铜、锌、镍、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石油烃、酚类化合物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2.2.9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109个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109项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2.2.10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93个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93项为: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铍、硼、锑、钡、镍、钴、钼、银、铊、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溴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2,4,6-三氯酚、五氯酚、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六氯苯、七氯、2,4-滴、百克威、涕灭威、敌敌畏、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毒死蜱、百菌清、莠去津、草甘膦。2.3监测指标2.3.1水泥厂: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流速、烟温、氧含量及必要的特征污染物(如汞、苯并[a]芘、苯系物等)。2.3.2污水处理厂:废水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流量及必要的特征污染物(如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素、总有机碳等)。2.3.3必要时增加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监测,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4其他要求2.4.1此项工作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二次委托。2.4.2所有出具的数据、报告必须经过三级审核。2.4.3如发现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必须随测随报。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址

1.获取时间:2019-11-29 00:00:00至2019-12-05 23:59:00

2.获取地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05日每天00:00~23: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

七、谈判时间及地址

1.谈判时间:2019-12-10 09:00:00

2.谈判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一谈判室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健

2.联系方式:18394797911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

2.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顾娜  0931841840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城根4号4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康健  18394797911

十二、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三、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是

十四、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文件或单一来源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单一来源文件之日或单一来源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或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五、公告期限

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二、保证金金额:¥240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退和管理。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及须知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行 号:3138 2105 4001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信息注册、投标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2.0 系统自行查询。(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4.网上下载标书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三、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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