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依为命的意思】男子跟妻子假离婚:有结婚证不利于工作 不好赚钱

   发布日期:2019-12-12 22:04:21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网易    浏览:18542    评论:0    
核心提示:现代快报讯 夫妻二人假离婚后,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丈夫起诉要求分割该房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月4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判决房屋及室内装修、动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现代快报讯 夫妻二人假离婚后,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丈夫起诉要求分割该房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月4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判决房屋及室内装修、动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女方则补偿对方50万元。

2013年,缪某对妻子张某称,有结婚证不利于工作,不太好赚钱,想要跟妻子张某假离婚,并承诺只办理结婚手续,其他任何关系不受影响。2013年7月22日,缪某与张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孩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缪某每月给抚育费4000元,直到孩子满十八周岁为止等。虽然表面上离婚了,但缪某双方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按离婚协议履行,双方家人对二人办理离婚手续也不知情。

2016年1月,为方便孩子上学,他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2017年5月17日办理房产证时,双方约定房屋按份共有,各自份额为50%。

2018年,缪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张某认为在缪某直播中欺骗别人,在直播评论中揭露。缪某随后提起诉讼,认为张某通过网络揭露了自己的隐私,对其造成困扰,双方无法对房屋协商处理,请求依法分割。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出前述判决。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法官提醒,房屋共有人关系与夫妻关系是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共有人约定财产份额的,按该份额享有所有权,分割时,也按份额比例进行分割。

男子假离婚借钱为妻子买房 女方房子到手不复合了

2001年,从河北来杭工作的小青结识了杭州本地人小明,二人自由恋爱后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住在小明婚前购买的70平方米的房子里,随后迎来了可爱的女儿心心,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和和美美。这几年有了点积蓄,小明寻思着再买一套大点的房子,起码能给女儿一间书房。为了买房,小明提出二人“假离婚”。买好房后,小明提出复婚,小青却不愿意了。复婚不成,二人就该房屋分割始终协商未果。日前,小明起诉至余杭法院,要求确认前述房屋系双方共同共有,判令小青补偿房屋折价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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