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方一季度提前介入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81件

   发布日期:2020-04-25 18:01:29     来源:中国包装网    作者:中国包装网    浏览:8494    评论:0    
核心提示:中新网太原4月25日电 (刘小红)一季度,山西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81件。记者25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向社会公布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数据主要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

  中新网太原4月25日电 (刘小红)一季度,山西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81件。记者25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向社会公布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数据主要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全省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数据显示,一季度,山西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876人,同比下降46.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52人,不捕率16.1%,同比减少0.54个百分点。

  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上升明显。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311人,同比上升116.0%。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182人,同比上升333.3%,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58.5%,同比增加29.3个百分点。

  2020年1至3月,山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9人,批准逮捕5人,占审结数的62.5%。这一时期,山西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29人,占需办理案件的87.9%,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10.8个百分点。其中,决定起诉26人,占审结数的89.7%。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7个罪名。审查逮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诈骗罪为主,分别受理4人、3人;审查起诉以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为主,分别受理15人、7人。其他罪名是:妨害公务罪,受理审查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4人;危险驾驶罪,受理审查起诉2人;非法经营罪,受理审查起诉2人;非法狩猎罪,受理审查起诉2人。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数据显示,2020年1至3月,山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414件,立案327件,占受理总数的79%。其中民事类立案28件,行政类立案299件。

  一季度,山西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湿地、草原、水域4009.23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969.44吨;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151.6公斤。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数据显示,在审查逮捕方面,2020年1至3月,山西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1人,不捕1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45人,不捕11人,不捕率19.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3.5个百分点。

  在审查起诉方面,2020年1至3月,山西省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1人,不起诉30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6人,不起诉24人,不起诉率17.8%,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9.6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25人,同比上升78.6%。同期,全省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5人。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季度,山西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犯罪228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051人,决定起诉364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2人,起诉2人。

  同时,山西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57人,起诉172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12人,起诉14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4人,起诉8人。其中,职务犯罪逮捕1人,起诉7人。对4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65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34人,起诉114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5件。

  一季度,山西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43人,起诉27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件,占提出抗诉总数的31.3%;对民事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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